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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體是養活人靈的食糧
1.聖經上的記載
耶穌建定聖體的第二目的,是為養活人靈魂的生命,作人靈魂的食糧。主耶穌在世傳教時講得非常清楚。按聖若望福音的記載,主耶穌用五餅二魚飽飫五千人後,祂藉機向聽眾講起聖體的道理,祂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真是食糧,我的血真是飲料。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他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六53-56)。從此可見,領聖體為人靈魂的生命是如何重要,是不可或缺的神糧。於是凡已開明悟的男女教友,都該善領聖體,養育自己的靈魂。
2.耶穌如何把他的體和血給我們吃喝呢?
耶穌知道,祂若把他的肉割一塊給人吃,把祂的血流出一杯給人喝,人是不敢吃不敢喝的,所以祂才用祂天主的無限智慧,想出了一個妙法,立了聖體聖事,用祂天主的全能,把麥面餅變成祂的體,把葡萄酒變成祂的血,讓人吃讓人喝。這樣人領聖體時是按人吃喝的樣子,吃的是面餅形,喝的是葡萄酒形,覺得很自然,但實際上吃的卻是耶穌的實質體,喝的是耶穌的實質血,滋養人靈魂的生命,是人靈魂的神糧,達到耶穌永不與人分離的願望。
3.領聖體有什麼益處?
善領聖體與耶穌結合為一,為靈魂的生命增聖寵加聖佑,能英勇的戰勝內外三仇,獲得天國永生。在肉身方面,助人克制私欲偏情,順從正理,在末日肉身還要復活,再與靈魂相結合,共同進入天國,與天主聖三共用永福。
4.該怎樣預備領聖體?
有靈魂和肉身兩方面的預備:
靈魂方面的預備:靈魂上該有天主的寵愛,沒有大罪,若不幸犯了大罪,先該辦妥當告解,獲得罪赦。如不辦告解,只發痛悔是不夠的。若帶著大罪領聖體,是犯冒領聖體,侮辱耶穌的重罪。聖保祿宗徒曾勸勉格林多教友,慎防冒領聖體之罪。他說:“無論誰若不相稱的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吃這餅喝這杯。”(格前十一26-29)。
肉身方面的預備:要守空心齋,亦稱聖體齋,即於領聖體前一個小時,除清水外,不得進用任何固體食物及任何飲料,以示恭敬。但面臨死亡危險的教友,或患重病必須服藥的教友,可以免守空心齋。此外,服裝要整潔端莊,身體要端正清潔。
領聖體前要發信望愛三德,領聖體後,要用些許時間與耶穌談心、感謝聖體,不可立刻出離聖堂,從事其他事務。
5.教友能天天領聖體嗎?
只要靈魂上沒有大罪,意向純正,可以天天領聖體。按教會的規定,教友每天能領聖體一次。但在聖誕夜或復活節前夕領聖體後,到耶誕節當天及復活節當天,亦可再領聖體一次。
此外,凡領過聖體的教友,若同一天內又去參與修士晉鐸或修女發願典禮彌撒者,亦可再領聖體,為新晉鐸者或發願者祈禱。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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