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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龍潭國中校園道路案,桃園巿長鄭文燦指示成立專案小組辦理,
強調「校園安全優先」、「居民通行安排」,3個月內完成雙贏方案。
針對龍潭國中校內金龍路173巷道路一案,鄭文燦市長今天指示市府各局處4項處置原則:
一、成立專案小組,由副秘書長盧維屏召集,成員包括教育局、工務局、地政局、都發局及民政局代表,
邀請龍潭區公所、龍潭國中校長、家長會長及周邊社區里長等共同研議解決方案。
二、以「校園安全」為優先,並考慮居民對外的通行安排,尋找雙贏方案。
三、這是超過20年未解決的地方議題,各方都要冷靜,以理性的方式,
討論出可行的解決方案,讓學校與社區共生。
四、此案在未解決前的暫行方案,仍然必須取得共識,桃園市府希望3個月內完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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