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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一句氣話拖累上百旅客耽擱三小時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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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3 01:05: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一句氣話拖累上百旅客耽擱三小時

夫妻吵架,一句「最好發生空難」的氣話,害慘一百多名旅客,也面臨違反民用航空法,恐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元以下罰緩!

法律評析

太太用先生訂位復興航空班機回函的電子郵件,以回覆的方式寫上「最好發生空難」六個字,這封帶有「恐嚇」意味的信件,就寄達復興網路服務中心。

復興發言人指出,旅客通常不會回覆機票確認信函,更不會留言,但是這封確認信函寫著:「最好發生空難」由於情況特殊,復興馬上報警處理。

警方根據信件資料在飛機上找到已經登機的先生,帶回偵訊,也打電話給太太,太太到機場說明後,全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函送桃園地檢署。

這班飛機因為夫妻鬧劇延誤三個小時,同班機的一百四十一名乘客也無端受到波及,復興航空表示,該對夫妻因個人行為導致其他旅客行程受到嚴重影響,將保留商譽損失的法律追訴權。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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