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4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家暴保護令 效期延長至2年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5-13 01:07: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家暴保護令 效期延長至2年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延長保護令效期及放寬得申請之次數,並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納入保護令相關條文規範,同時增定許多被害人保護措施及機關權責。

法律評析

避免暴力代間擴散以及保護被害人,這次修正將現行保護令款項有關禁止騷擾、遷出被害人住居所、遠離特定場所等命令得保護對像擴及特定家庭成員,並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明定於其他保護令適用範圍。為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新增法院於裁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暫時監護權)及會面交往相關事宜前,必要時得徵詢未成年子女或社工人員意見。

現行民事保護令的效期最長1年,並僅能延長1次,對許多被害人相當不足。這次修正也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效期,並放寬得聲請延長之次數限制,將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提高至2年以下,延長期間亦同,並可不以一次為限,以利實務處遇執行與被害人身心復原。

提升加害人處遇計畫方面,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於法院裁定前,對處遇計畫實施方式提出建議。另外,為了避免相對人拖延處遇計畫的完成時效,新增法院於裁定加害人處遇計畫應載明處遇計畫執行期限規定。

對於被害人隱私權保護措施,修正條文新增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足資識別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身份資訊及違反者的罰則規定。另外,警察機關於詢問被害人時,得採取適當保護與隔離措施,以周延保護被害人。

同時,家庭暴力防治係涉及跨單位工作,為了強化合作機制,增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並明定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辦理危險評估,及召開跨機構網路會議,及早發掘高危機個案,共同執行相關安全行動策略。

內政部表示,修正草案將於近日送請行政院審查,希望建構一個性別平等、對暴力零容忍的安全社會。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13 04:1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