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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黑明融 於 2015-5-21 08:57 編輯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周易(易經)第63卦水火既濟
下經34卦
【第63卦】 既濟 水火既濟 坎上離下
● 上六:濡其首,厲。
○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本文】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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