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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禮記】24經解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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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8 08:20: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小黑明融 於 2015-6-8 08:38 編輯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禮記】24經解


經 解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潔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者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

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其在朝廷.則道仁聖禮義之序.燕處.則聽雅頌之音.行步.則有環佩之聲.升車.則有鸞和之音.居處有禮.進退有度.百官得其宜.萬事得其序.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此之謂也.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無其器則不成.

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敬讓之道也.故以奉宗廟則敬.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以處鄉裡.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闢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斗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

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犛.繆以千裡.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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