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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聖典.十三經之【春秋左傳】06文公(下)
文公18年(公元前626年——前609年)
◎文公十一年
【經】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麋。夏,叔仲彭生會晉郤缺於承筐。秋,曹伯來朝。公子遂如宋。狄侵齊。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於咸。
【傳】十一年春,楚子伐麇,成大心敗麇師於防渚。潘崇复伐麇,至於錫穴。
夏,叔仲惠伯會晉郤缺於承筐,謀諸侯之従於楚者。
秋,曹文公來朝,即位而來見也。
襄仲聘於宋,且言司城盪意諸而復之,因賀楚師之不害也。
鄋瞞侵齊。遂伐我。公卜使叔孫得臣追之,吉。侯叔夏禦莊叔,綿房甥為右,富父終甥駟乘。冬十月甲午,敗狄於咸,獲長狄僑如。富父終甥摏其喉以戈,殺之,埋其首於子駒之門,以命宣伯。
初,宋武公之世,鄋瞞伐宋,司徒皇父帥師御之,耏班禦皇父充石,公子谷甥為右,司寇牛父駟乘,以敗狄於長丘,獲長狄緣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於是以門賞耏班,使食其徵,謂之耏門。晉之滅潞也,獲僑如之弟焚如。齊襄公之二年,鄋瞞伐齊,齊王子成父獲其弟榮如,埋其首於週首之北門。衛人獲其季簡如,鄋瞞由是遂亡。
郕大子朱儒自安於夫鐘,國人弗徇。
◎文公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來奔。杞伯來朝。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夏,楚人圍巢。秋,滕子來朝。秦伯使術來聘。冬十有二戊午,晉人、秦人戰於河曲。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
【傳】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大子以夫鐘與郕邽來奔。公以諸侯逆之,非禮也。故書曰:“郕伯來奔。”不書地,尊諸侯也。
杞桓公來朝,始朝公也。且請絕叔姬而無絕昏,公許之。
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絕也。書叔姬,言非女也。
楚令尹大孫伯卒,成嘉為令尹。群舒叛楚。夏,子孔執舒子平及宗子,遂圍巢。
秋,滕昭公來朝,亦始朝公也。
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 ”主人三辭。賓客曰:“寡君願徼福於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為瑞節,要結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
秦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晉,取羈馬。晉人御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上軍,臾駢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範無恤禦戎,以従秦師於河曲。臾駢曰:“秦不能久,請深壘固軍以待之。”従之。
秦人欲戰,秦伯謂士會曰:“若何而戰?”對曰:“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必實為此謀,將以老我師也。趙有側室曰穿,晉君之婿也,有寵而弱,不在軍事,好勇而狂,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若使輕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戰於河。
十二月戊午,秦軍掩晉上軍,趙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將何俟焉?”軍吏曰:“將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謀,將獨出。”乃以其屬出。宣子曰:“秦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我何以報?”乃皆出戰,交綏。秦行人夜戒晉師曰:“兩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請相見也。”臾駢曰:“使者目動而言肆,懼我也,將遁矣。薄諸河,必敗之。”胥甲、趙穿當軍門呼曰:“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險,無勇也。”乃止。秦師夜遁。复侵晉,入瑕。
城諸及鄆,書,時也。
◎文公十三年
【經】十有三春王正月。夏五月壬午,陳侯朔卒。邾子蘧蒢卒。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大室屋壞。冬,公如晉。衛侯會公於沓。狄侵衛。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晉侯盟。公還自晉,鄭伯會公於棐。
【傳】十三年春,晉侯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
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夏,六卿相見於諸浮,趙宣子曰;“隨會在秦,賈季在狄,難日至矣,若之何?”中行桓子曰: “請複賈季,能外事,且由舊勳。”郤成子曰:“賈季亂,且罪大,不如隨會,能賤而有恥,柔而不犯,其知足使也,且無罪。”
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執其帑於晉,使夜逸。請自歸於秦,秦伯許之。履士會之足於朝。秦伯師於河西,魏人在東。壽余曰:“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吾與之先。”使士會。士會辭曰:“晉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為戮,無益於君,不可悔也。”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乃行。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既濟,魏人噪而還。秦人歸其帑。其處者為劉氏。
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於繹。
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秋七月,大室之屋壞,書,不共也。
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於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於棐,亦請平於晉。公皆成之。鄭伯與公宴於棐。子家賦《鴻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
◎文公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晉。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帥師伐邾。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於新城。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公至自會。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九月甲申,公孫敖卒於齊。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宋子哀來奔。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
【傳】十四年春,頃王崩。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則不書。禍、福,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
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來討,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
子叔姬齊昭公,生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邾文公妃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
六月,同盟於新城,従於楚者服,且謀邾也。
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為之!”
有星孛入於北斗,週內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
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於邾。邾人辭曰:“齊出玃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従, 不祥。”乃還。
周公將與王孫蘇訟於晉,王叛王孫蘇,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於晉。趙宣子平王室而復之。
楚莊王立,子孔、潘崇將襲群舒,使公子燮與子儀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亂,城郢而使賊殺子孔,不克而還。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將如商密。廬戢梨及叔麋誘之,遂殺鬥克及公子燮。
初,鬥克囚於秦,秦有殽之敗,而使歸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亂。
穆伯之従己氏也,魯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於莒而求復,文伯以為請。襄仲使無朝。聽命,复而不出,二年而盡室以復適莒。文伯疾而請曰:“谷之子弱,請立難也。”許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請重賂以求復,惠叔以為請,許之。將來,九月卒於齊,告喪,請葬,弗許。
宋高哀為蕭封人,以為卿,不義宋公而出,遂來奔。書曰:“宋子哀來奔去貴之也。”
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
襄仲使告於王,請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
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
◎文公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夏,曹伯來朝。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單伯至自齊。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齊人侵我西鄙。季孫行父如晉。冬十有一月,諸侯盟於扈。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期郛。
【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従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
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
夏,曹伯來朝,禮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製也。
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置諸堂阜,魯必取之。”従之。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視共仲。
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緻美。'救乏、賀善、吊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一人門於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與。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凡勝國,曰滅之;獲大城焉,曰入之。
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
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書曰:“諸侯盟於扈。”無能為故也。凡諸侯會,公不與,不書,諱君惡也。與而不書,後也。
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
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於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於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不畏於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文公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谷,齊侯弗及盟。夏五月,公四不視朔。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於郪丘。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毀泉台。楚人、秦人、巴人滅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於陽谷。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疾也。公使襄仲納賂於齊侯,故盟於郪丘。
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台。
楚大饑,戎伐其西南,至於阜山,師於大林。又伐其東南,至於陽丘,以侵訾枝。庸人帥群蠻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於選,將伐楚。於是申、息之北門不啟。
楚人謀徙於阪高。蒍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住。不如伐庸。夫麇與百濮,謂我飢不能師,故伐我也。若我出師,必懼而歸。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旬有五日,百濮乃罷。自廬以往,振廩同食 。次於句澨。使廬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揚窗。三宿而逸,曰:“庸師眾,群蠻聚焉,不如復大師,且起王卒,合而後進。”師叔曰:“不可。姑又與之遇以驕之。彼驕我怒,而後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又與之遇,七遇皆北,唯裨、鯈、魚人實逐之。
庸人曰:“楚不足與戰矣。”遂不設備。楚子乘驲,會師於臨品,分為二隊,子越自石溪,子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従楚師,群蠻従楚子盟。遂滅庸。
宋公子鮑禮於國人,宋飢,竭其粟而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時加羞珍異。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國之才人,無不事也,親自桓以下,無不恤也。公子鮑美而艷,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夫人助之施。昭公無道,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
於是華元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華耦為司馬,鱗魚雚為司徒,盪意諸為司城,公子朝為司寇。初,司城盪卒,公孫壽辭司城,請使意諸為之。既而告人曰:“君無道,吾官近,懼及焉。棄官則族無所庇。子,身之貳也,姑紓死焉。雖亡子,猶不亡族。”既,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公知之,盡以寶行。盪意諸曰:“盍適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於君祖母以及國人,諸侯誰納我?且既為人君,而又為人臣,不如死。”盡以其寶賜左右以使行。夫人使謂司城去公,對曰:“臣之而逃其難,若後君何?”
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將田孟諸,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盪意諸死之。書曰:“宋人弒其君杵臼。”君無道也。
文公即位,使母弟須為司城。華耦卒,而使盪虺為司馬。
◎文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聲姜。齊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於谷。諸侯會於扈。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齊。
【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卿不書,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
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於谷。
晉侯蒐於黃父,遂復合諸侯於扈,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滅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従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
秋,週甘蜀敗戎於垂,乘其飲酒也。
冬十月,鄭大子夷、石楚為質於晉。
襄仲如齊,拜谷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台下。秦伯犖卒。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歸於齊。季孫行父如齊。莒弒其君庶其。
【傳】十八年春,齊侯戒 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蜀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
夏五月,公遊於申池。二人浴於池,蜀以撲抶職。職怒。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贏生宣公。敬贏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
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諱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
夫人姜氏歸於齊,大歸也。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適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
莒紀公生大子僕,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僕,且多行無禮於國。僕因國人以弒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 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主藏之名,賴姦之用,為大凶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行父還觀莒僕,莫可則也。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凶德。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弒君 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姦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兇德,是以去之。
“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豈、檮寅、大臨、龍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凶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少嗥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此三族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御魑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従',無違教也。曰'納於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無凶人也。
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兇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幾免於戾乎!”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將奉司城須以作亂。十二月,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使戴、莊、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孫師為司城,公子朝卒,使樂呂為司寇,以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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