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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聖典.十三經之【春秋左傳】09襄公(6)
襄公31年(公元前572年——前542年)
◎襄公二十五年
【經】二十有五年春,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夏五月乙亥,齊崔杼弒其君光。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夷儀。六月壬子,鄭公孫舍之帥師入陳。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於重丘。公至自會。衛侯入於夷儀。楚屈建帥師滅舒鳩。冬,鄭公孫夏帥師伐陳。十有二月,吳子遏伐楚,門於巢,卒。
【傳】二十五年春,齊崔杼帥師伐我北鄙,以報孝伯之師也。公患之,使告於晉。孟公綽曰:“崔子將有大志,不在病我,必速歸,何患焉!其來也不寇,使民不嚴,異於他日。”齊師徒歸。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禦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三之《大過》三。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従風,風隕,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困於石,往不濟也。據於蒺藜,所恃傷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遂取之。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說於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為崔子間公。
夏五月,莒為且於之役故,莒子朝於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従姜氏。姜入於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従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台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勿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幹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踰牆。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賈舉,州綽、邴師、公孫敖、封具、鐸父、襄伊、僂堙皆死。祝佗父祭於高唐,至,復命。不說弁而死於崔氏。申蒯侍漁者,退,謂其宰曰:“爾以帑免,我將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義也。”與之皆死。崔氏殺融蔑於平陰。
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歸乎?”曰:“君死,安歸?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門啟而入,枕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盧蒲癸奔晉,王何奔莒。
叔孫宣伯之在齊也,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盟國人於大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歎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與大夫及莒子盟。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閭丘嬰以帷縛其妻而栽之,與申鮮虞乘而出,鮮虞推而下之,曰:“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暱,其誰納之?”行及弇中,將舍。嬰曰:“崔、慶其追我!”鮮虞曰:“一與一,誰能懼我?”遂舍,枕轡而寢,食馬而食。駕而行,出弇中,謂嬰曰:“速驅這!崔、慶之眾,不可當也。”遂來奔。
崔氏側莊公於北郭。丁亥,葬諸士孫之裡,四翣,不蹕,下車七乘,不以兵甲。
晉侯濟自泮,會於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齊人以莊公說,使隰鉏請成。慶封如師,男女以班。賂晉侯以宗器、樂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帥、三軍之大夫、百官之正長、師旅及處守者,皆有賂。晉侯許之。使叔向告於諸侯。公使子服惠伯對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國,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
晉侯使魏舒、宛沒逆衛侯,將使衛與之夷儀。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
初,陳侯會楚子伐鄭,當陳隧者,井堙木刊。鄭人怨之,六月,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宵突陳城,遂入之。陳侯扶其大子偃師奔墓,遇司馬桓子,曰:“載餘!”曰:“將巡城。”遇賈獲,載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車。公曰:“舍而母!”辭曰:“不祥。”與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子展命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禦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免,擁社。使其眾,男女別而累,以待於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秋七月己巳,同盟於重丘,齊成故也。
趙文子為政,令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 。穆叔見之,謂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齊崔、慶新得政,將求善於諸侯。武也知楚令尹。若敬行其禮,道之以文辭,以靖諸侯,兵可以弭。”
楚薳子馮卒,屈建為令尹。屈盪為莫敖。舒鳩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離城。吳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師先,子強、息桓、子捷、子駢、子盂帥左師以退。吳人居其間七日。子強曰:“久將墊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戰!請以其私卒誘之,簡師陳以待我。我克則進,奔則亦視之,乃可以免。不然,必為吳禽。”従之。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吳師奔,登山以望,見楚師不繼,复逐之,傅諸其軍。簡師會之,吳師大敗。遂圍舒鳩,舒鳩潰。八月,楚滅舒鳩。
衛獻公入於夷儀。
鄭子產獻捷於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於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盪,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週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敝邑,不可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懼不竟,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之心。陳知其罪,授手於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闢。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佈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
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子西复伐陳,陳及鄭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功。慎辭也!”
楚蒍掩為司馬,子木使庀賦,數甲兵。甲午,蒍掩書土田,度山林,鳩藪澤,辨京陵,表淳鹵,數疆潦,規偃豬,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賦。賦車籍馬,賦車兵、徒卒、甲楯之數。既成,以授子木,禮也。
十二月,吳子諸樊伐楚,以報舟師之役。門於巢。巢牛臣曰:“吳王勇而輕,若啟之,將親門。我獲射之,必殪。是君也死,強其少安!”従之。吳子門焉,牛臣隱於短牆以射之,卒。
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辭曰:“先大夫蒍子之功也。”以與蒍掩。
晉程鄭卒。子產始知然明,問為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子產喜,以語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見蔑之面而已,今吾見其心矣。”子大叔問政於子產。子產曰:“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衛獻公自夷儀使與寧喜言,寧喜許之。大叔文子聞之,曰:“烏乎!《詩》所謂'我躬不說,皇卹我後'者,寧子可謂不恤其 後矣。將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終也,思其複也。《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寧子視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會於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五月,秦、晉為成。晉韓起如秦蒞盟,秦伯車如晉蒞盟,成而不結。
◎襄公二十六年
【經】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寧喜弒其君剽。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於衛。夏,晉侯使荀吳來聘。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秋,宋公弒其世子痤。晉人執衛寧喜。八月壬午,許男寧卒於楚。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葬許靈公。
【傳】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钅咸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禦。”三雲,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従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 ,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従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慾已侈,能無卑乎? ”
衛獻公使子鮮為複,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寧喜言,寧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寧喜言,曰:“苟反,政由寧氏,祭則寡人。”寧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従近關出。告右宰谷,右宰谷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谷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卹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谷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
二月庚寅,寧喜、右宰谷伐孫氏,不克。伯國傷。寧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寧子,寧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寧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寧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於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卹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洩,以従扌幹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従近關出。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於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従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复愬於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従, 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従子產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於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寧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卹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禦,嬖,生佐。惡而婉。大子痤美 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牆伊戾為大子內師而無寵。
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大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従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臽欠,用牲,加書,徵之,而聘告公曰:“大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大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
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餘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拜稽首受之。
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國。”
初,楚伍參與蔡太 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 '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従之。《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與其殺不幸,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於下國,封建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為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置諸戎車之殿,以為謀主。繞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易震盪也。若多鼓鈞聲,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従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面。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雍子之父兄譖雍子,君與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以為謀主。彭城之役,晉、楚遇於靡角之谷。晉將遁矣。雍子發命於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搜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行歸者而逸楚囚,楚師宵潰。晉絳彭城而歸諸宋,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則雍子之為也。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以為謀主。扞禦北狄,通吳於晉,教吳判楚,教之乘車、射禦、驅侵,使其子孤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若敖之亂,伯賁之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以為謀主。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將遁矣。苗賁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陳以當之,欒、範易行以誘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於其王族,必大敗之。'晉人従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熠,子反死之。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為也。 ”子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餘!'亦弗圖也。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復之。聲子使椒鳴逆之。
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於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御之,子產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従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墮其城。涉於樂氏,門於師之梁。縣門發,獲 九人焉。涉入汜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衛人歸衛姬於晉,乃釋衛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晉韓宣子聘於週。王使請事。對曰:“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於晉乎!辭不失舊。”
齊人城郟之歲,其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遂襲我高魚。有大雨,自其竇入,介於其庫,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於宋。於是范宣子卒,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於晉侯曰:“晉為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討而使歸其地。今烏餘之邑,皆討類也,而貪之,是無以為盟主也。請歸之!”公曰:“諾。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晉侯使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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