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6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動態] 政院設百億基金 救援企業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今日受人鼓舞,明日去鼓舞需要鼓舞的人!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品味生活區勳章 影音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7-15 01:20: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2015-07-15 00:46:00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行政院仿日韓做法,將新設一檔可供受損企業、勞工申請救濟的100億元自由化基金。政務委員杜紫軍昨(14)日表示,新基金分十年編列,除了靠政府編列預算,也歡迎受益企業捐贈。

若是自由化受益企業有意捐贈,未來將可根據所得稅法規定,享有抵稅待遇。政府認為,此設計將有助提升產業與企業之間的公平正義,還能減輕公務預算負擔。

杜紫軍昨天邀集相關部會審查經濟部提出的「企業與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競爭力提升條例」,新法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為政府即將新設的100億元自由化基金,提供法源依據。
 

相較政府在幾年前因應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FA),後續還將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當時政府曾推出十年982億元的因應貿易自由化基金;最新規劃籌設的基金,救濟對象則是鎖定因自由化受損的企業與勞工。

杜紫軍解釋,982億元基金實施對象主要是「產業」,同時針對可能受損的產業,預先做振興輔導。982億元的用途,雖然也可提供受損企業或勞工補助,但是依照規定,必須先確認「產業」受損,才能擴及產業內的受損企業與勞工。

至於,新基金則無此限,可由受損企業或勞工自提申請。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勞工自覺因政府對外洽簽FTA或參與區域整合,導致工作飯碗不保,該勞工只要能大致舉證,經過主管機關調查,就可獲得補償。

杜紫軍說,考量勞工舉證能力較弱,政府會從企業做調查。同樣的,未來新條例一旦上路,企業也不需要等到整個產業被認定受損,就可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改善輔導經費。杜紫軍說,不論是企業申請補助款,或是勞工申請失業救濟延長、找工作的搬遷補助費,發出去的錢都不需要還。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中華民國
台灣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5 15:26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