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76|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果凍矽膠隆乳偷跑 整形名醫判刑一年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8-6 07:32: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果凍矽膠隆乳偷跑 整形名醫判刑一年

整形名醫、衛生署前署長林芳郁的妻子林靜芸違法使用果凍矽膠隆乳案,台北地院認定她犯行明確,出庭卻一再誣指遭調查局違法搜索及誘導訊問,法官在判決書裡痛斥林靜芸「視法律為無物,浪費司法資源」,昨依違反《藥事法》判她一年徒刑。可上訴。

法律評析

衛生署原認為果凍矽膠隆乳袋有致癌疑慮,一九九二年公告禁止進口、製造及販賣,二○○八年十月才開放使用,林靜芸卻於二○○四至二○○六年,自美國進口MENTOR及INAMED兩品牌果凍矽膠隆乳袋販賣,並動手術隆乳,每件收費八到十四萬元,林靜芸固定每件分得六萬元。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果凍矽膠於二○○八年十月經衛生署許可,可用於需要乳房重建的患者,但尚未開放美容用途,依《醫師法》第28條之4,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或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違反上述規定之醫師,可處罰十萬到五十萬元罰鍰,得停業一個月至一年、廢止執業執照等處分,最重還可廢止醫師證書。且依《藥事法》第84條之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3 21:46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