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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女舔嘴唇 挨告性騷擾
北市一名侯姓女大學生,日前到中油自助加油,該站副站長對她擠眉弄眼,「還伸出長長舌頭舔唇勾繞一圈」,她嚇得尖叫哭泣,怒告對方性騷擾,侯女激動說:「那不是開玩笑的作鬼臉,一看就是具挑逗意味的表情!」副站長則否認性騷。
法律評析
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2.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若是對他人做出與「性」、「性別」有關行為,讓他人感到敵意或冒犯,均可能構成性騷擾,而本案例中就算是「表情」,只要令對方感到不舒服,亦算性騷擾,但舉證可能相對困難。被害人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第項規定,在事件發生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或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本案若能成案,副站長邱男恐面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侯女若想求償,可向主管機關依同法第16條提出調解,調解不成,可再依同法第19條進行司法訴訟。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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