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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12 11:50: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不信主的能得救嗎?

    1.誤解者認為天主教相信未信主的人(甚至是其它宗教人士)都有機會得救,是離經叛道之事,既違背羅馬書「因信成義/稱義」的道理,亦是推行世界宗教合一的做法。就讓小弟在此交代「因信成義/稱義」──人如何得救的問題,至於所謂「宗教合一」的問題,請參閱「宗教交談」一項。

    2.首先,我們所講的「其它宗教」不是指日本真理教那些有問題的宗教,而是指正派的宗教,即導人向善,邁向真善美,與人探討人生的真諦的宗教。以下所說的「其它宗教」,也是指這些正派的宗教。

    A)天主教怎樣看「因信成義」和信德與愛德的關係?

    3.天主教很清楚這一點:天主所賜的救恩無需任何人的幫助,祂就獨自完成(若祂願意人參與其中則另作別論),祂的救恩本身是百分百的,是完全有效的,無需靠任何東西來補充,而且這救恩是天主白白賜給人的,人不可以靠自己做好事、善事來「賺取」天國的賞報,即是說,無論你多好人,即使是聖賢,若你能入天國,都是天主白白的賞賜。在成義得救一事上,人只能好像接受禮物一樣去接受,不能憑自己的善行去跟天主討價還價。如果天主不賜救恩的話,則無論人有多少善行、怎樣聖潔地生活,都不能得救。但幸好,耶穌已完成了救贖工程,賜下了救恩!《天主教教理》第617號就指出:「特倫多大公會議教導說:『祂那在木架上的極其神聖的苦難,為我們賺得了成義』,並強調基督祭獻作為『永遠救恩之源』(希5:9)的唯一特色。」

    4.天主既然願意拯救人類,賜下救恩,人怎樣才能接受呢?信主耶穌就可接受這份白白的恩典了[l1],即聖保祿在羅馬書及迦拉達書/加拉太書所說的「因信成義」,但請注意,看聖經要看得全面,不能只看一句,雅2:24就說:「不僅是由於信德」!根據雅2:14-26所說,人信主之後要有善行/愛德的生活,即一個與天主子女身份相稱的生活(「信」先「愛」後,「愛」是「信」必然產生的後果/結果),否則,這個信德是死的,不能使他得救。這不是說人能憑自己的「愛」(或善行)去「賺取」天國的賞報,而是說信徒若沒有愛/善行,則你的「信(德)」與「不信」、「沒信」無異。《天主教教理》第1815號也說:「誰不犯違反信德之罪(筆者按:違反信德之罪,例如背教就是),信德的恩寵就常存留在他內。但是『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缺少瞭望德和愛德,信德並不使信者與基督完全結合,也不使他成為基督身體上生活的肢體。」

    5.這也是很合理的,就正如一個人說自己信佛,但行事為人比不信的還要差,如果佛祖有知,見到都罰多他兩下,同樣,如果員警知法犯法,你是法官,你都會罰他重些。羅2:17-24就有類似的看法。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憲章》第14號也說:「...教會的全體子女,要記得自己卓越的地位(筆者按:這是指「得救成為天主子女」的卓越地位),並非由個人功勞所獲,而應歸功於基督的特殊恩寵;如果不以思言行為去報效,不惟不能得救,且要召致更嚴厲的審判。」

    6.事實上,竭力維護「因信成義」的保祿/保羅在羅馬書和迦拉達書/加拉太書裡討論完這個教義之後,接著便即強調教友的聖善生活(羅12-15,迦/加5-6)--「信德」和「愛德」這兩樣東西緊緊地貼在一起,他在迦/加5:6更清楚說出:「(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不割損都算不得甚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才算甚麼。」--「信」是有「愛」在一起才成!他在格/林前13:2又說:「我若有全備的信心,甚至能移山;但我若沒有愛,我甚麼也不算。」若問:「信、望、愛這三樣東西,那一樣最大?」保祿/保羅也答說:「是愛。」(參閱格/林前13:13)天主教領受整部聖經的教訓,所以不僅重視信德,亦強調由信德所產生的必然後果/結果--愛德,兩樣並重。《天主教教理》第1814號就說:「因著信德,『人自由地把自己整個託付給天主』。因此,信者尋求認識和實踐天主的聖意。『義人因信德而生活』(羅1:17)。生活的信德『以愛德行事』(迦5:6)。」

    7.當然,天主教亦相信:一個人(不論是否基督徒)之所以「願意」行善和「有能力」行善,都是先要有天主的恩寵助佑、推動才成(參閱斐/腓2:13,若/約15:4-5)。這個思想在教會的祈禱就可見一斑:「天主,我們生性軟弱,沒有你的助佑,便一無所能;求你賜給們勇氣和恩寵,使我們遵守你的誡命,所言所行,都能令你慰悅。因你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和你及聖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常年期第11主日彌撒集禱經)《天主教教理》第1814號也說:「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人在天主那裡的功績,乃是因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與其聖寵的工程合作。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動推動人,接著,人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動,與天主的推動合作。這樣,善行的功績首先應歸屬於天主的恩寵,之後才輪到信徒。此外,人的功績自當回歸天主,因為其善行都是在基督內,並由聖神啟迪與幫助而進行的。」

    B)不是故意拒絕耶穌的例子

    8.有機會信耶穌的,得救的途徑就是這樣,但有些人是沒機會信耶穌的,例如孔子、孟子這些早過耶穌出生的人,他們一生連耶穌的名字都沒聽過,如何信祂呢?

    9.亦有些人不是因為自己的緣故,而拒絕信耶穌的,例如:某人見到基督徒的壞表樣,所以認為基督的宗教不是真的,因此就不信主了,這樣的「不信」不是他的責任,若因這樣的「不信」而要下地獄的話,那麼,下地獄的應是那立壞表樣、作出壞見證的基督徒,而不是他。

    10.又有些人可能人家向他傳道時傳得不清不楚,甚至在某些地方長大的人,他們所聽見的「耶穌」,早已給人醜化了(正如「天主教」經常被一些一知半解的人醜化了一樣),以致人家向他傳道時,都沒甚麼效果。

    11.又或者某人是誠意地尋求神和真理,這樣,他很自然會去認識不同宗教的看法,在認真考慮過好幾個宗教之後,最後他可能是很真誠地認為另一個宗教(例如:佛教)所宣講的才是真神/真理,於是他便不選擇信主了。

    12.以上的例子都不是當事人明知耶穌是真神,而故意地拒絕祂啊!你可以說他搞錯了,但卻不是明知而故意地拒絕耶穌!

    C)「無名基督徒」為甚麼也可得救?

    13.如果有人明知耶穌是真天主(即真神),賜下了救恩,還故意不接受,當然他們得不到救恩--不是天主不肯賜救恩,而是自己不接受而已,但如果他們都不是明知而故意地拒絕,天主卻因此而定他們的罪,你說天主會不會如此不公道、如此蠻不講理呢?世人都會說「不知者不罪」,何況那位本身就是真理而且「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前2:4)的天主?祂一定體諒他們。不要忘記,耶穌深明「給誰的少,向誰要的也少;給誰的多,向誰要的也多」的道理哩!(參閱路12:47-48)

    14.在這個不是由於自己的緣故而拒絕耶穌的情況下,天主教相信這些人如果按良心生活--一生行善避惡,可以做到幾好就做幾好,當他們死了之後,都會得救。梵二《教會憲章》第16號就指出:「原來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的人,卻誠心尋求天主,並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的聖意,他們是可以得到永生的。還有一些人,非因自己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著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們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是天主為光照眾人得到生命而賜與的。」

    15.其實這些人是「無名的基督徒」(即使是其它宗教人士),他們實際上是跟隨了天主、生活在天主之內而不自知。為甚麼呢?因為天主不僅是個有位格的神,祂也是愛、也是真理、是真善美聖的化身,若/約一4說:「天主是愛,凡有愛的都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他內;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參閱若/約一4:7-8,16等節)天主在人的良心銘刻了祂的法律(參閱羅2:12-16),如果這些人按良心生活,願意選擇善和愛,其實是不自覺地選擇了天主、跟隨了天主,承行了天主叫人相親相愛、過一個聖善生活的旨意,這些人甚至比那些「得把口」話信天主的人,更加接近天主,亦更被天主所接受。不是嗎?耶穌就在瑪7/太7:21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耶穌在瑪/太25:31-46也說祂將來會審判世界,那些有愛德生活的人,天主就給他們入天國,沒愛德的(即使稱祂為「主」,見44節)就進入永罰。

    16.所以,我們天主教相信:一個不是故意拒絕耶穌、而又一生按良心生活的人,其實他也是跟隨了天主,都可以進入天國(但如果他故意拒絕耶穌則作別論),這不是說人可以憑善行去賺取救恩,或者靠做善事做得多,然後好似「應份」那樣向天主索取「天國入場卷」進入天國。這些人(更好說任何人)之所以能夠進入天國,都是天主白白的恩典,他們都是「靠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而/才得救的。

    17.誤解者若不同意上述的看法,不妨回答以下兩個問題:(1)那些沒機會信主、沒機會『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的人(例如早過耶穌出生的孔子),如何得救?(2)如果他們因為沒機會信主而要下地獄,天主公道嗎?

    D)那麼,為何要信主?

    18.可能有人又會問:「如果是這樣,信耶穌為了甚麼?還何需信耶穌呢?」信耶穌不單只為死後得進天國,更重要的是使我們有一個豐盛的生命,正如耶穌在若/約10:10所說的:「我來,是為叫人獲得生命,且獲得豐富的生命。」信了主,我們就知道人生的意義、生命的意義,也知道我們原來是被天主所愛,雖然可能自己英文不好,身體上有缺憾,樣貌不俊美,很窮,曾被人遺棄,許多缺點…但天主仍然愛我,在依/賽43:4上主就說:「你在我眼中是寶貴的,是貴重的,我愛慕你。」由此我們知道自己無論是怎樣,其實都是這麼尊貴,在天主眼中這麼珍貴,我們行自己的人生路時,就會行得輕快許多。多少人一生爭名奪利、又或要經常討好別人,都只是為肯定自己的價值,想填補一下心底裡「我是重要的」、「我是有用的」、「不要捨棄我」等渴求,但原來這些渴求,在天主的眼神中已可找到滿足的泉源--祂是這麼看重我和世上每一個人的!如此,我們不需要依靠外在的一切來「支撐」著自己,生命便有了重心。

    19.當人信了主,知道生命的意義之後,我們便不會容易迷失生命的方向。不少人都說社會是一個大染缸,走進社會工作一段日子後的年青人在性格上或價值取向上都會有所改變,一個人信了主,有個明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能幫助我們面對社會和世俗的洪流,較不容易被「染色」。有些人面對一些很大的痛苦或挫折之後,整個人都變,又像站不穩似的,過往所相信的人生觀、價值觀都會動搖,很迷惘的,如果我們信了主,知道有大能的天主與我們同在,扶持著我們,我們不僅有力量去面對困苦,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也不會動搖,生命的方向不易迷失。所以,即使不計將來得享永生,信耶穌本身已經很好了,真的使人得福,使人在現世已有豐盛的生命。信耶穌這麼好,我們真的要努力宣揚福音,好讓其它人也得福。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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