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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行為應做到那個標準才可得救
承接著拙作「不信主的能得救嗎?」有關「天主教相信那些非因己過故意拒絕耶穌、而又一生按良心生活的人,都可以進入天國」的討論,多位弟兄姊妹均提出「良心」、「好行為」及「應做到那個標準,最低要求如何設定」等問題,小弟謹按個人的淺見作綜合的回應。
天主創世之初萬物和諧美好,亞當厄娃吃了禁果,不但累己累人,就連宇宙的大和諧也破壞了,一切受造物都「被屈服在虛妄之下,受敗壞的轄制」(參閱羅8:20-21)。但正如拙作「不信主的能得救嗎?」第3點所言,因為耶穌完成了救贖工程,賜下了救恩,人才有得救的可能,不但人可得救,基督的救恩猶如雨露,被及蒼生,能「(已)更新了一切」(默/啟21:5),一切受造之物都分沾其恩澤,以致「受造之物仍懷有希望...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與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等待著義子期望的實現,」(參閱羅8:20-23)正是因為基督的救恩無遠弗屆,被及一切受造之物,所以那些沒機會信主或不因自己過失而拒絕主的人(包括其他宗教人士)都有機會得救。
如果一個人在做好事時居心不良,他的好行為不會使他成為一個善人,法利塞人可謂典型的例子,他們常有祈禱、施捨等好行為,可惜動機卻是為了炫燿自己,想得到人家的讚賞,並非想跟天主交往和説明有需要的人,所以耶穌時常說他們不對,稱他們為「假善人」、「偽君子」;相反,一個不好的行為,如果實行者問心無愧,那行為不一定使他成為一個壞人。人的善惡比行為的對錯更應受到重視。良心就是一個「主觀」道德官能,服從或違背它的指示,就決定我們是善人或惡人。
良心是非常複雜的東西,它也是人「好善惡惡的能力和責任」。認為某件事是善的或惡的,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意見,甚至有時會誤將一件壞事當作善事,或將善事誤以為壞事,但在我們心底裡,總會覺得如果一件事是善的,我們就應該去做;如果這件事我認為是惡的,心底裡也有樣東西叫我們不要去做,如果我們做了,這個心底裡的東西就會責備我們。這種好善惡惡的能力和責任,正是良心的表現。
良心不但叫人好善惡惡,它還會對具體的事情和行為作出判斷--判斷這件事、這個行為是善的還是惡的。由於每個人的性格、成長背景、文化背景都不盡相同,所以,即使對同一件事(例如:基督徒可否打麻雀?舊約以色列人應否行毀滅律?)不同的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良心判斷,但儘管如此,人仍應跟隨他自己良心的呼聲行事。天主將祂的法律刻在人的良心上,這正是羅2:14-16所強調的,如果人跟隨他良心的呼聲,就是回應了天主的召叫,服從了天主,否則,他就是不服從天主,用基督徒的術語來說就是「犯罪」,虧缺了天主的榮耀。天主審判人的時候,就是審判他的良心,每一個人就是他自己的尺度和標準。耶穌也有類似的說話:「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瑪/太7:2)天主會按每一個人自己的情況來量度他。
一個人的行為所應負的責任,除了良心之外,還要考慮其他因素。如果一個人犯罪是受他人的影響,通常他所負的責任都會減少些,但並不等於他所做的就是好事,或完全沒有錯及無需負上任何責任,這要看影響他行為的是甚麼東西而定,而且這些影響又是否大到令他非做這件壞事不可,比方,香港社會雖然黃潮氾濫,對我會有影響,但我仍然可以不去想、不去看、不去做色情的事,相反,我亦可以主動地讓自己接受這些壞風氣的薰陶;又例如一個窮得要死的人,偷了別人的錢財,固然是因環境所迫,但他始終是做了壞事,也許情有可原,判監判得很輕,相比之下,一個家境富裕的人去偷竊,就應罰得更重了;一個人在夢游時和在清醒時做的同一件事,所負的責任都不一樣;一個生長在「粗口王」家中的孩子講粗口可能只當作助語詞罷了,但一個詩禮傳家的孩子說粗口就比他粗魯許多了;被人用手槍指住,被迫作一件壞事時,所負的責任也會少些;曾有個女孩子童年時從沒被父母疼愛過,長大之後很渴望被男朋友擁抱,藉此填補內心所久違的「被愛護」,見過輔導員之後才知道自己行為的背後有這樣的創傷在推動著,難道人們就可以因她表面的傾向判她「隨便放蕩」嗎?穀/可14:41-44窮寡婦雖然捐了微不足道的兩個小錢,主卻認為她捐的最多。的確,正如撒上16:7所說的:「(人看外貌,)天主卻看人(內)心。」
一個人是善是惡(或是:有多善多惡),他的行為受了甚麼因素影響(可能有些因素就連他本人也不清楚,所以我們實應聽從耶穌充滿智慧的教訓:不要判斷他人--見瑪/太7:1,事實上我們也判斷不來),以致他算是做了多少好事/好行為,及要負多少責任,將來在他死了之後,在天主面前接受審判時,自有分曉,通情達理而又公義的天主會按他生前種種外在和內心的因素來定他一生的善惡,並給他一個公道的回報(參閱格後/林後5:10,瑪/太16:27,羅2:5-8)。
因此,根本不能設定(好行為)「應做到那個標準」或「最低要求」,亦沒有所謂「做了甚麼善事,或做了多少次善事才算好行為」云云,因為人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每個人的尺度就是他自己,天主自會按每個人的情況來量度他(參閱路12:47-48)。瑪/太25:14-30塔冷通的比喻/才幹的比喻大概也可作為「天主按每個人自己的情況--五千,二千」來量度人的一個例證。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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