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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zjm030 於 2015-8-20 19:50 編輯
miuの異想世界 發表於 2015-8-20 18:42
1.版規訂定之意義在於重大事項說明,小細節則由版主短訊告知!
1.版規訂定之意義在於重大事項說明,小細節則由版主短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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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上應遵守之事項及處罰規定,應已明文公告為準,否則會員無從遵守,也難能做到版規之約制;況小細節由版主之私下告知,是以讓會員事先無從遵守。
(2).況未事先規定,逕由自己意志告發,恐使如今日糾紛於日後再次發生,使人有版主因為前嫌,而憑藉職權惡意挾怨報復會員之誤會,實是不妥,也不符處罰明訂之原則。
是,本人發文格式及內容完全符合板規要求再先;版主再以個人之"小細節"規定來懲罰符合板規發文的會員,難能讓人覺得公平正道。
2.申訴者在2015.08.17於猜謎區發文後,即有猜題會員向本版投訴,(會員zjm030 的謎題無解題方向,要他們如何猜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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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主先前均未提及會員有反應,且最原先之發文內容已有明文"謎底字數:3"了,是版主要求候本人後,才改為"謎底:猜一人物名"
(2).況且尚未改成你所要求的提示前,已經有會員答出正解,何來"要他們如何猜謎之嫌",此之抗辯事由也難讓人信服。
本版即短訊告知會員zjm030 說明(出題者有明確告知答題者猜題詳細方向之必要),但此會員堅持以自己的想法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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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以依循版主告知改善多次,改善並詢問如此修改是否OK(詳主題對話內容),調閱該文更改記錄皆可以證明此事。
(2).本人並非無裡堅持,只是詢問你"我的發文格式一切符合本版板歸。如有違反版歸,請明確指出哪一條哪一項!!",版主卻噤不回答我違反本版版規合條,而逕罰以本人警告。
3.警告於發文3天後的2015.08.19晚間19:37分提出,申訴人在2015.08.20日上午06:33修改謎題內容後在此提出申訴,此行為舉動已是持假資料行真誣告及加重毀謗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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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之所以修改是因:
(1).本人並非你第二點所說"此會員堅持以自己的想法為方向",雖然接獲通知之時覺得版主要求及警告欠缺事由,但基於依然先與尊重,日後一切待申訴處理,所以才把原本的"謎底:猜一人物名",改為現在的"謎底:猜一故事人物名"。
(2).本人基於今日已經第三日,若不再三依循不合板規而要求的方式修改,恐將被禁言而影響申訴機會,故此依然先與尊重版主之意志而更改。
此行為舉動已是持假資料行真誣告及加重毀謗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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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爭執是你以版規所無之處罰事由,處罰發文內容及格式等均合乎版規之發文一舉。且一切資料毫無造假之言(詳可調閱後台記錄),況為了釐清爭像、解決紛爭,本人之陳述句句屬實,並無誹謗及加重毀謗之情事。
4.短訊屬隱私部份,此會員未經本人同意,公開短訊內容,此屬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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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提出申訴依據之故,所檢附之事證;況此之對談性質,屬版務事務之公函洽文,無涉個人私德,難謂隱私權之侵犯。
5.IQ猜謎版歡迎所有人出題發文,不過對於會員沉於自我世界不顧他人感受之帖文,很抱歉,本版無法順從其意,更不會坐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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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論壇是依板規、依程序論事的論壇,對於版主未依板規規定之私罰,逕自以版規所無之理由私罰發文格式及內容均符合板規之發文,本人實感遺憾。
對於對合法發文原創者之發文風格無裡干涉並加以版無明文之處罰,本人感有受冤,是此才依申訴救濟。
對以上爭執作一部陳述,請論壇協助當事人兩造解決紛爭,還與當事人公道,以正視聽。
實感,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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