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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定律(kammaniyàma)可以概括為: Sabbe sattà, kammassakà, kammadàyàdà, kammayonã, kammabandhå , kammapañisaraõ à, yaü kammaü karissanti kalyàõ aü và pàpakaü và, tassa dàyàdà bhavissanti.
一切有情都是業的所有者,業的繼承者,以業為起源,以業為親屬,以業為皈依處。
無論所造的是善或惡之業,都將是它的承受者。
「一切有情都是業的所有者」:業是所有眾生自己的財產,眾生是自己所造之業的主人。
「業的繼承者」:眾生是業的繼承人,業是他們的遺產、財富,每個人所造之業,最終是由自己來繼承、自己來承擔。
「以業為起源」:業是眾生的起源、根源,生命是由業帶來的。
「以業為親屬」:業是眾生的親戚眷屬。
「以業為皈依處」:業是眾生的皈依處、依止處。
無論眾生所造的是善的或惡的業,都將是這些業的承受者。
用通俗的話來說,業的定律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善惡到頭終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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