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6-4-18
- 最後登錄
- 2025-8-10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443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41642
- 相冊
- 1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醫學衛生的科學事實
(1)關於人吃的法令。
聖經利未記十一章,指明什麽是人可吃的,什麽是人不宜吃的,其中走獸是以分蹄倒嚼為潔凈的。聖經申命記十四章二十一節,神禁止猶太人吃任何自死的獸肉,在現代文明國家,仍舊執行這樣的法令。
(2)關於人飲水的法令。
在聖經利未記十一章二十九和三十六節,神禁止以色列民飲用不流通的水池取出的水,以及水中染有死獸、死肉的水。這事已在三千年前早有定規,而在近一世紀才被細菌學家認定為是防禦疾病的要法。
(3)關於人生命的持續。
聖經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這是到了近年才被充分認識的事。生命的持續在於不斷地有氧氣、水分、養分供應到各個細胞的組織。這種功能的認識,是近代醫學最重要的發現。但當人類尚未發現這個真理以前,神的話已在三千年前非常科學而準確地說到這事。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