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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金融時代來臨,金管會研議放寬分行營運態樣,包括:營業時間可彈性調整、行舍出租給非金融業、開設社區型分行。然而,分行營業型態的革新,也為金融監理帶來新的挑戰。
愈來愈少人到銀行分行辦事,分行定位與價值發生劇烈變化。為了跟上趨勢,銀行業者積極爭取分行轉型。
據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銀行的分支機構分為分行及簡易型分行。兩種型態分行可辦理的業務範圍,法規上也有明確規定。
然而,許多分行行舍空間大、人員多,但登門辦事的人,卻因為網路金融服務發達而逐漸減少,因此銀行業者不斷檢討,如何重新定位實體分行的戰略意義。
今年3月,金管會召開本國銀行政策座談會,會中討論分行組織型態的調整,彙整業者的建言後,歸納出三項可檢討放寬分行營運態樣的措施。
第一、營業時間彈性化,比如允許開設一大早6時開門的分行,或下午5時才營業的分行,讓民眾可於上班前或下班後,也能到分行辦事,更符合大眾的作息。
第二、將分行行舍出租給非金融業,做異業結合,比如將部分行舍空間租給星巴克,民眾到分行辦完事後,還能在旁邊喝杯咖啡。
第三、開設僅提供理財諮詢服務的社區型分行,比如租一個小店面,裡面只有二名員工,不從事跟現金有關的業務,純粹為客戶做理財建議等。
三項研議方向中,又以第一項最多銀行業者建議。法規規定,分行共同營業時間為上午9時到下午3時30分,獲准可延長至下午5時30分,業者盼規定能更具彈性。
不過,面對分行面貌的變革,金管會決策層在監理上仍有疑慮,仍需進一步釐清。比如,將行舍出租給星巴克,「那租給阿瘦皮鞋行不行?」如果可以,銀行與百貨公司何異?
金管會官員強調,即使放寬,一定要有配套措施,畢竟銀行是管理社會大眾資金的機構,不能玩創意過頭。
轉錄自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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