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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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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湛清 -【英雄難為】《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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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11 00:45:58 |只看該作者
第十章

項擎朗一直以為這樣就雨過天青,從此以後,他與塵琳就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書上都是這樣寫的,不是嗎?

可是他錯了,大錯特錯。

錯在不了解女人奇怪的執著。

那天在她公寓裡,兩人吻得纏綿不可開交之際,他正想趁勢一解他的相思之苦,伸出狼爪染指自己心愛的女人。怎料她卻懸崖勒馬,嚴肅地跟他說她要想一想,在她想好兩人的未來之前,不打算跟他上床。

這真是晴天霹靂。

即使他死皮賴臉留在她家睡覺,卻只得到沙發位一席。那該死的沙發太短了,害他隔天醒來酸痛得簡直像腰斷了。

隔天塵琳甜甜蜜蜜地做了早餐給他吃,然後催促他回去工作,卻一點也不打算回去當他的助理。

他無奈地回到工作室,卻什麼事也不能做,只能拄著拐杖,像只被蜜蜂螫到屁股的熊一般,暴躁地磨蝕辦公室的地板。

"我說這位項先生,你若要這樣折磨地板,得先掏錢出來,我們現在沒有換地板的預算。"高凱用筆敲敲桌面,試圖阻止項擎朗的擾人行為。

他大爺想這樣拄著拐杖練走路,大可在樓上的工作間走個爽。偏偏他不,就要在一樓辦公室走來走去。一樓的桌椅多,他們還不時要分神去看,以免他這個不專業跛子被桌腳拐到,跌個狗吃屎。

"閉嘴,我在思考。"項擎朗毫不客氣地說。

他的臉很黑,因為心愛的女人不肯乖乖回來,讓他怎樣都快活不起來。

"為什麼她還要想看看?有什麼好想的呢?"他非常困惑地偏著頭,非常認真地在思考。

可惜他這個藝術家腦袋缺乏對女人邏輯了解的經驗值,所以怎樣也想不出個所以然。

"我以為你被拒絕了,塵琳終於發現你是個不值得浪費青春的混蛋,所以這有什麼好想的?"高凱涼涼地說。

項擎朗倏然轉頭,停在他辦公桌前,雙手撐在他桌上。"你怎麼知道我在想什麼?你怎麼知道我去找過她了?" "簡單啊,能讓你這樣煩的,除了你愛上的這個女人之外,還能有誰?第二,你的煩惱神情跟昨天之前的都不一樣,所以肯定你去找過她,但是事情不順利。"高凱輕松地分析,難得在他們之間扮演聰明人的角色,不禁得意了起來。

"她說她愛我,抱著我哭。我也說愛她,我吻她,她也很熱情,但是她卻只肯讓我睡沙發,還說關於我們的未來需要想一想。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他真是病急亂投醫,把情況全說給高凱聽了。

高凱差點噗哧笑出聲,但趕緊忍住,因為項擎朗的眼神忽然變得很凶惡!

"呃,就我理解,應該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塵琳不是那種心思復雜的人,也不會欲擒故縱那一套,所以你就安心等她想好,再來告訴你結論就好了啊!" "那萬一她的結論是要跟我分手呢?"他瞪大眼睛,驚恐地問。

高凱啞口無言,完全沒想到這個可能性。畢竟女人還願意抱著男人哭,打他,吻他,還說愛他,肯定是真的愛他,而不是計劃離開他。

"呃,那就……看著辦嘍!"高凱給了一個毫無建設性的回答,得到爆栗一顆。"唉呀,誰叫你好好的要把人氣走,你不干那種混蛋事,今天什麼事都沒有了,不是嗎?唉呀,又打我?我又沒說錯……算了,當我沒說。"項擎朗抓住高凱,正扛算再扁他一頓出氣,一個熟悉的女性聲音就打斷了他的劣行。

"工作室要改行當武館了嗎?"塵琳站在門口,身上穿著咖啡色的及膝圓裙,配上絲絨的長袖襯衫,連頭發都重新燙過了,整個人看起來光鮮亮麗。

"塵琳,你來啦!"項擎朗趕緊松開受害者,走到她身邊,牽著她的手。

塵琳盯著他詭異的行為,眨了眨眼。"你吃錯藥了?講話這麼溫柔?" "從你離開後,他沒一天正常過。"高凱趕緊告狀。"嗨,塵琳,好久不見!"塵琳翻了個白眼。"也才幾天而己,哪有很久?" "親愛的,你要回來上班了嗎?我們現在去吃飯好不好?"項擎朗趕緊攬過她的肩膀,接著把身體的重心擱到她身上,分明就是怕人家逃走。

"等等,我有話跟你說,現在有空嗎?"她拉住他。

"談話?"項擎朗腦中閃過一抹不祥預感。"去樓上吧!" "嗯。"她點點頭。

塵琳走在前面,但是到了二樓沒停下,反而直接走上三樓。項擎朗臉上的陰霾更多了。她不打算在他房間裡談,可見得她拒絕那樣過於私密的空間,這可能表示她要談的內容不是什麼好消息。

她上到三樓時,卻被工作室的狀況給嚇到了。"天哪,發生什麼事了?被闖空門了嗎?"地板滿是木屑就算了,工具東扔西丟,連椅子也沒一張擺正的。他的工作台上更是堆滿了雜物,跟她來應征的那天有得拚。

"呃,是有那麼一點……亂。"面對她訝異的表情,他居然有點難為情。

她嘆了口氣。"好在我不是你的助理了。" "可是你真的不回來嗎?我不會叫你整理的,我會自己整理好,讓它跟你離開時一樣。"他趕緊跟在她身後說。

她撈起兩張椅子,一張給他,然後一張給自己。"坐下,你不能站太久,否則到時候你的石膏不能拆,你又要發脾氣了。"他咕噥兩聲,最終還是坐了下來。"你快點說吧!這樣懸著真是讓人著急。" "順利的話,再一個半月我就要出國念書了,我覺得應該告訴你這件事。畢竟遠距離要連絡也比較困難,這對你不公平。"她應要求,直接切入重點。

"念書?念什麼書?去哪裡?"他聞言立起身來。

"是短期進修,但是也得去個一年。學校在美國中西部,已經收到入學許可了。學校是我來這兒上班之前就申請的,當時也沒把握能申請過,但前幾天我收到相關文件了……"她說明著。

"不要去!"他抓住她的手。"你不能這樣,才分開幾天我就覺得快發瘋了,你真的去一年,怎麼可以?"他恨不得時時刻刻把她拴在身邊,怎麼還能讓她跑去一個隔著一大片海洋的國家。又不是去台中或高雄,美國耶!

"項擎朗……"她不舍地望著他,但並不希望自己因而動搖,畢竟這也是她思考過的事情。"這件事情我是審慎考慮過的。如果你不想有一個不確定的感情,我可以理解……"畢竟她這一去是一整年,不能強迫他等她。

"你的意思是你一定要去?"他猛皺眉頭,感覺得到她的決心。

"其實我也不很願意離開你那麼遠,我也會想你,但是有些事情如果現在不做,時間錯過就錯過了,會更難去完成。我一直有打算要出國進修,所以才會申請了學校。還有就是這次我們吵架的事情,讓我有了一些新的體悟。" "跟我們吵架有關?我以為你願意原諒我了?"項擎朗一副深受打擊的表情,讓人看了頗為不忍。

他難得露出這種表情,讓她心頭好難過。

她起身繞到他身後抱住他。"我知道你是真的在乎我,我相信你,也沒再生氣了。但是長久以來我一直在尋找一個屬於我的英雄,一個在我疲憊時願意將肩膀讓我倚靠、呵護我的男人。現在,我知道錯了,我不該期待一個英雄可以讓我倚靠,我應該做自己的英雄,做自己的支柱才對。" "我可以試著……做你的英雄,但你得教我才行,你知道,我比較擅長的是當個混蛋。"他垮著臉說。

她低笑出聲。

"我心情很差耶,你還笑!"他抗議。

"曾經我也期待過有一天你能成為我的英雄,可是這樣是不對的。畢竟英雄難為啊,何況你比較喜歡把心力放在工作上,並不想成為任何女人的英雄,不是嗎?我不該期望你犧牲你自己來呵護我,我希望自己也有能力可以走得更遠。"她靠在他頸窩,細聲地說。

"可是我願意保護你,願意呵護你,更願意把自己的肩膀借給你。你難道不能留下嗎?"難得他現在想當個負責任的男人了,但她卻不需要他負責了,多麼令人空虛哪!

"我的理智告訴我一定要去,雖然當我一個人孤單地待在冰天雪地的國家時,肯定會恨起我的理智,但我現在還是決定聽從理智的勸告。你……如果我回來,你沒有其他女朋友,我們可以再在一起。"她偷偷閉上眼,不敢想像他跟別的女人在一起的畫面,她肯定會瘋掉。

"不成不成,你一個人去美國,那些老外豈不是會把你當成目標?東方人看起來又比較年輕,說不定連教授都會纏上你,這樣不行!"他腦中的畫面更恐怖,簡直讓他無法接受。

"教授?你未免太高估我的魅力了。"她笑了,知道這個男人不只是在乎她,恐怕還有點愛她。

"我不要分手,也不要放你去那麼遠的地方,我一點都不安心。"他猛皺眉頭,轉身將她拉到身前,緊緊抱著她。

"你可以安心的,我只會愛你一個,真的。"她低頭,在他額頭印上一個吻,極為溫柔的吻。

他將她拉下來,深深地吻了她。像是一放開她就會飛走似的,他的吻充滿了眷戀,充滿了不舍。

但是即便接下來的日子他像是牛皮糖似地黏著她,兩人只要一逮到機會就做一對惡心巴拉的情侶,盡情地濃情密意,但是等到入學的時間到了,她還是帶著兩大箱的行李飛離他的身邊,去到遙遠的國度。

可憐的工作室其他伙伴,在項擎朗的陰霾中過了一個月的恐怖日子,他才稍稍有點人性,不再把自己的痛苦與大家分享。

日子往前走,冬天逐漸到來。


三個月後——美國中西部到了十二月份,早已經是一片銀白色的世界。外面的氣溫非常的低,人們走在街上都行色匆匆,只想趕快進到有暖氣的屋內,躲避寒冷的天氣。

雖然到處都有暖氣,但這種好幾個月都下雪、積雪的日子,對一個怕冷的人來說還是太勉強了。

書房裡,一個男人手插著腰走來走去,對著桌上的電腦螢幕張牙舞爪,而電腦裡正透過視訊望著他的人則是一臉無奈。

"擎朗,你真的不接嗎?我覺得這個案子很優,適合你做。再說你也該回來了,當初說好你是休一個月的假的,但是現在都快兩個月了,你為什麼還在美國?"視訊裡的苦主正是高凱。

"我不想接,我還沒休息夠。如果你覺得條件很好,我pass給你,你接了吧!"項擎朗說著還把身子湊近視訊器,以強調自己的決心。

高凱無奈地嘆息。"那你是要休多久的假?天哪,恐怕是一整年,因為塵琳要念一年的書。"對高凱來說這真是無奈的選擇。當初塵琳跑到美國念書去,項擎朗這個失魂落魄的苦主整天折磨他們,把他們也搞得痛不欲生。但是當他終於熬不住思念,宣布要休假一個月,包袱款款奔到美國會愛人,他們終於得到了喘息,可是他卻像休上癮了,原本一個月的假變成兩個月,眼前看來還會繼續延伸,這也讓人十分頭痛。

"啊,該死,外面看起來更冷了!高凱,都是為了跟你講話,我現在還沒去超市買東西,現在外面在下雪了啦!"項擎朗馬上罵人。

"喂,兄弟,為了跟你說這case,我可是熬夜不睡在跟你通話耶。去超市?"高凱猛翻白眼。"你明明很怕冷,一看到下雪就想罵髒話,干麼死賴在那個冰天雪地的地方不回來?" "下雪是讓我想罵髒話,但是屋子裡面可是有春天,這你不懂啦!"項擎朗急著想掛掉網路電話,好趕快奔出門去買菜,越晚出門可是越冷呢!

"你考慮一下,不然你待在那邊做也可以,你把草圖傳回來,後面我跟阿虎幫你收尾。這樣可以吧?反正現在有網路,要聯絡很方便……"高凱說著臉都苦了,說是聯絡很方便,但因為時差關系,總是他犧牲睡眠在配合項大爺的作息。

"不跟你說了,我要斷線了……"項擎朗正要按掉網路連線,房門就被推開來,一個窈窕的身影走了進來。

"是高凱?我想跟他說說話。"塵琳阻止他,走到電腦前打著招呼。"阿凱,好久不見。你剛剛說的那個案子是怎麼回事?" "塵琳,好久不見,看到你真是太美妙了。"見到唯一能說動那個魔王的人,高凱感動得差點痛哭流涕。"是一個空間藝術,在一家新開幕的高級賣場,除了櫥窗設計之外,還會提供一個走廊懸掛他的作品。那邊走動的人不乏藝術的愛好者,有助於工作室接到更多案子,所以我才希望他接,可是他不願意。" "嗯,聽起來滿不錯的。"塵琳點了點頭,然後歪著頭問那個站在自己身後猛皺眉頭的男人。"那你干麼不接?"她當初忍著相思一個人到美國念書,每天都很想他,但在電話裡卻一點也不敢訴苦。沒想到這個男人一個多月後提著一卡皮箱,就這樣出現在她公寓門口。他特意休了長假,就是為了來陪她。

她感動極了,終於可以一解相思之苦。

然後這個聲稱很討厭冷天氣的男人,居然一住下來就不打算走。一個月之後又過了一個禮拜,她問他時,他說因為沒接到新案子,所以不急著回去。結果轉眼又三周過去了,他還是處於"沒接到新案子"的狀態。她早就懷疑了,今天聽到他跟高凱說話才知道,他恐怕推掉了很多案子。

雖然他住在這兒陪她,她很幸福,但她也不能讓他就這樣中斷事業。

"我……"項擎朗被問得答不出話來,干脆猛瞪畫面裡的高凱。"我還……在考慮。" "如果覺得不錯就接了。"她將他的頭拉低,然後附在他耳邊講了一句話,說完就走出書房。

項擎朗卻愣了一下,然後露出一抹傻呼呼的笑容。

"呵呵,呵呵,哈哈哈!喔耶!"他開始繞著書房狂奔,發出響亮的歡呼聲。

"你爽完了的話,能跟我說塵琳說了什麼嗎?"高凱在那一頭好奇死了。

項擎朗笑咪咪地說:"她說要陪我——回、台、灣!回台灣,回台灣,回溫暖的台灣!" "我剛剛也叫你回台灣,怎麼就沒見你眉開眼笑?"高凱好笑地說。"奇怪,塵琳不是說要念一年嗎?現在才去了三個多月……" "你閉嘴,我家親愛的一定是想念台灣了,所以提早回台灣,懂嗎?"項擎朗好像不准高凱說太大聲,怕他的親愛女朋友改變主意。

"好,我閉嘴。"高凱算算時間,美國的學校差不多開始放寒假了,難怪塵琳可以陪他回來。那要不要跟他說寒假只有三個禮拜呢?

還是不要好了,萬一他又不回來了,那怎麼辦?先把他弄回台灣再說,起碼可以做一個案子。三個禮拜夠他搞定這份設計案了!

再說項擎朗剛剛很凶惡的叫他閉嘴呢!閉嘴就閉嘴。

"就這樣,買好機票記得通知我。"高凱說完切斷了網路連線。

項擎朗吹著口哨,非常開心地走出去。"塵琳,有空嗎?我們去買菜?順便買機票?" "好啊,我報告都交完了,有空。今天我煮飯給你吃吧,平常都是你煮的。"塵琳勾住他的手臂,沒想到以前從來不會煮飯的項擎朗,到了美國因為太無聊,成天研究烹飪,居然因此進步了許多。

周間她忙著上課,都是他在負責煮飯的。她知道他怕冷,每次自願替他去買菜,他卻硬要跟,所以最後她連買菜的責任都丟給他了。反正難得有個男人要照顧她,她就臉皮厚一點,頂多就是一年嘍!

其實對他追到美國來的這件事,她實在是感動到不行。無論他有沒有說出口,他的愛意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

在她已經不期待得到一個英雄的時候,她卻真正得到了,一個願意真心愛她,彼此扶持,支持對方夢想的真英雄。

"煮飯是小case,這難不倒我。"項擎朗牽著她的手,搭電梯下到地下室開車。"但是mall的停車場為什麼不設在室內?如果設在室內,從暖氣房到暖氣房,就不用被冷到啦!" "再忍耐一下,過幾天就回台灣了。"她安慰著說。

"也對。有你在的地方,再冷都不怕。"他摸了摸她的頭發,認真地說。

"嗯,親愛的,我有沒有跟你說過,其實我對你跑來這兒陪我很感動呢!"她膩在他身邊說。

"喔,關於這一點,請你晚上好好說明你的感動。"他朝她咧出一個充滿暗示意味的笑容。

她瞪他一眼,決定還是晚一點再告訴他,三個禮拜後她得飛回來,因為下學期的課程要開始了。

"那我們快去買菜吧,順便買一些禮物,帶回去給大家。"她心虛地笑笑。

但是項擎朗太高興了,完全沒發現。

其實就算他知道了,鬼叫哀嚎之後,還是會找到方法解決的。

以前要他為一個女人停下腳步,那是萬萬不可能;現在為了親愛的女人,飛過半個地球都沒問題。所以他確實有當英雄的潛力,現在,他開始覺得當愛人心中的英雄真的很不錯,因為女人那崇拜的眼神真的會讓人陶醉呢!

所以即使這是個英雄難為的年代,他還是會為了他的女人,努力做個真英雄。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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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11 00:46:18 |只看該作者
後記

高山症這種東西,常常因為人的體質跟身體的狀況而有所差異。

我第一次高山症發生時,根本不知道那是高山症。某年的八月初,被拖去合歡山,去之前有被提醒要帶御寒外套,但我滿心以為在台灣的八月天,能冷到哪去呢?結果我真的錯了。

穿著七分褲配短袖,搭上涼鞋,我只帶著一件外套就去了。沒想到八月的合歡山真的好冷,我前一晚又晚睡,大概睡不到三小時,結果我一上到合歡山就開始頭痛。這是高山症的第一階段症狀,而我毫無所覺。

跟著大家活動了一整天,晚上還跟著喝了一杯紅酒,然後慘劇就在大家呼呼大睡之後開始。劇烈頭痛加上嘔吐,屋子裡面是通鋪,棉被又濕又冷,同伴們在通鋪睡成一片,只有我攤在那兒連躺平都沒辦法,還要不斷跑廁所去嘔吐。只要我一躺平,呼吸不到空氣,嘴唇就發紫,後來想想,這狀況其實滿危險的,嘔吐已經是高山症的第二階段。

為什麼我會對高山症有認識呢?今年八月(又是八月?),我人在南疆。從阿勒泰飛到喀什,然後在山下補給完物資就開車上了帕米爾高原。車上備有兩袋氧氣,還有無數紅景天。隨著上山的路開始,我們每人得到兩罐紅景天,我也乖乖地喝了。

老實說,帕米爾高原真的很美,不愧是世界的屋脊。雪山綿延,像是天際的雲,又像是人間的淨土,只是我的身體逐漸不平靜。

從平地上了帕米爾,一路海拔會直奔四千七百米,然後再下到三千八百米左右。雖然車程花了八小時,但是身體畢竟還是無法完全適應。其實白天我都還好,只是輕微的喘,有輕微頭痛,但車裡有半數以上的人也都這樣。

真正發作是在晚餐時,進了屋子忽然覺得難以呼吸,出去外頭晃,外頭又變冷了。到了吃晚餐時,我開始頭痛加劇,回到飯店(還在帕米爾高原上,位於塔什庫爾干),就開始嘔吐。我們的領隊一看到我吐,馬上把我送急診。

啊,急診,有沒有這麼誇張?

因為高山症的第二階段是嘔吐,到第三階段就是休克了。在我們上帕米爾的前不久,才聽說一個女領隊高山症發作而掛掉,所以我們的領隊一點也不敢輕忽。

穿上羽絨外套(高山上真的很冷),領隊想辦法找車載我去醫院。送去的這個醫院可有趣了,看起來真是一點都不可靠。我在空著的診療室等待時,又吐了一回,那一晚的番茄炒蛋全都繳了械。

一見到醫院裡的醫生跟護士,我真是傻眼。醫生的袍子斑斑駁駁,上面有著不知道年代的不知名污垢,讓我看了直發麻。護士別穿著塔吉克人的服裝,跟我們一般見到的護士完全不一樣。

雖然護士對領隊的著急頗不以為然,但我最後還是照了心電圖,然後躺到病床上去吸氧氣。然後已經吐得虛脫,頭痛到爆炸的一條軟綿綿的我,在躺在床上吸著氧氣的同時,虛弱地朝領隊呼喊。

她靠了過來,問我要什麼。我問她有沒有帶相機,幫我拍一張,真的是死觀光客行為。畢竟我在海拔三、四千公尺高的地方被送急診,可是生平第一遭,拍個照片留念不為過吧?

當天晚上我還是無法入睡,一直熬到天亮,又吐了幾次。吃過早餐後(其他人啦,我不怎麼能吃),終於要往山下走了。等到車子到了卡拉庫力湖,我就好了一半,一下到兩千米左右,我就活過來啦!

所以帕米爾高原真是讓我難忘,雪山很美,蒼茫廣闊,但是高山症很苦,打死都不來了啦!

經此一游,我完全斷絕了去西藏的任何欲望。畢竟那裡海拔更高,恐怕沒那種性命上去。

不過新疆真的很美,跟其他任何我去過的國家都不一樣,那種壯闊的、純樸的、自然的景觀,是出自神的手筆。真的很推薦大家一定要去一趟,而且最好在被開發得更多以前去。因為人的因素會大大影響旅游品質,目前來說大致上都還保持純樸的感覺,跟沿海其他城市相比,這兒的人可真是令人喜愛。但隨著開發約腳步,我想這些東西可能會慢慢消失,所以才建議大家早一點去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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