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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變質反傷身 藥品保存停看聽
健康365 李亞蓮
你知道藥品拿回家後,要放在哪裡、如何保存、以及保存期限是多久嗎?許多人在領了藥之後,常常忽略藥品保存的重要性,不當的保存往往導致藥物發生潮解、長黴菌或變質等現象,若不小心再將這些藥吃下肚,不但沒有藥效,還會傷身,一定要特別注意。
一般藥品的保存原則主要有三,即「避光」、「避熱」和「避濕」;任何過度的陽光照射、高溫與濕氣都會使藥品活性改變、發生化學變化而產生變質,因此藥品不宜放在陽光曝曬或潮濕的場所,應保存於陰涼、乾燥的地方,並避免兒童所及之處,以免兒童誤食。另外,一般的藥品置於常溫下即可,因為冰箱的低溫與濕度反而會使藥品變質;至於某些標示需冷藏保存的藥品,則建議存放在2-8℃的冰箱中冷藏。
除此之外,內服藥與外用藥也應分開放置,並保留藥品資訊(名稱、作用、用法用量以及保存期限等),以確保正確用藥。若藥罐內附有棉花或乾燥劑,則應於開瓶後丟棄,因為棉花與乾燥劑會吸附水氣,使藥品受潮而變質;若還是希望放乾燥劑維持乾燥,可以準備真空或密封的容器來裝藥品,避免水氣進入容器。
另外,藥罐上標示的有效期限都是指「未打開包裝」狀態的保存期限,藥品一旦打開包裝,有效期限就會縮短:口服藥或外用藥的保存期限約3到6個月、眼用藥或口服液劑約1個月。過期與變質的藥品一律不可以再使用,要分辨藥物是否變質,可從外觀去辨識,錠劑通常會出現發黃或斑點,藥水會出現沉澱或混濁,外用藥則會變色或是析出油質。
藥師建議,一旦藥品外觀變得與原本不同就不要再使用,且藥品開封後,民眾也要記得在藥袋上註明開封日期,避免因忘記開封日期,使用了超過保存期限的藥物而不自知。
來源: http://health.chinatimes.com/%E8 ... BD-News-2473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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