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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一語的探究
『神成為人,人成為神』這種說法,在古教父時代是很盛行的。因此,在主後三百二十五年,亞他那修(Athanasius;296~373,他是古教父手下的一個學生,曾幫助起草奈西亞信經)在奈西亞大會上就曾說:『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當時他是個未受注意的青年神學家,他的這句話,成了教會歷史的名言。
可是慢慢的,以後基督教的人不僅不講這個,也不敢講這個了。
以賽亞書四十三章第十節後半,照希伯來文直譯應當是:『…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神被塑造…』這裏所謂的神,不是指偶像,乃是指我們這班蒙揀選的人,要被塑造成為神。由此可見,神當初造人的目的,就是要將人塑造成為神,神的這個心意在舊約時代,就藉著申言者以賽亞向我們陳明了。
神成為人,是藉著經過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進入復活,最終,祂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祂在這個靈裏就來作『人成為神』的工作。那麼人要如何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呢?簡單的說,就是藉著神生機的拯救,共有八個步驟:重生、餧養、聖化、更新、變化、建造、模成、得榮。從頭一步的重生到最後的模成,都是那靈作的。至終,那靈就帶我們進入榮耀中,把神從我們裏面透過我們這個敗壞的肉體完全彰顯出來。到那時,就連我們的肉體也要得贖變化,那就是得榮,也就是羅馬書八章三十節所說的:『那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就是藉著這些步驟,把我們這些人作成神。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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