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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停看聽
護肝保健功效的食品向來廣受國人重視,食品藥物管理署自88年起推行健康食品管理制度,迄今已17年。健康食品須由業者舉證產品科學試驗結果,向食藥署申請審查通過具「保健功效」之產品,經審查通過的健康食品,均應標示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及許可證字號,消費者可從產品包裝上的標章來辨識。截至105年9月,食藥署已核健康食品發許可證約366張,其中37張(11%)為「護肝」保健功效,相關資訊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consumer.fda.gov.tw/)。
食藥署為評估健康食品之有效性,持續增修訂保健功效評估方法,於105年4月25日公告修訂之「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增修訂5種動物試驗評估模式(包括四氯化碳、止痛藥乙醯胺基苯酚、硫代乙醯胺等3項化學性肝損傷模式;酒精、高脂等2項脂肪肝模式),此評估模式更貼近現代人的飲食型態。
目前坊間販售許多護肝保健食品,如能依據食藥署公告之評估方法,提出科學實驗證明該產品於建議攝取量下「安全又有效」,則該產品將核予於包裝上標示註明試驗模式及結果;例如「經動物實驗結果證實,攝取本產品有助於延緩○○誘導之○○肝損傷或降低其危險因子」或其他相近具科學依據的詞句。建議民眾可參考食藥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的內容,使用前慎選合格產品,聰明停看聽!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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