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信仰是台灣社會最主要的文化現象,它與民眾的生命禮俗、地方的風俗習慣息息相關,更與歲時節令、傳統禁忌密不可分。
民間信仰包括了《周禮》所說的「天神」、「地祇」、「人鬼」、「物魅」崇拜,融合了儒、道、佛三宗教,及敬天思想、祖先崇拜、古老的神話傳說等。其本質為:
1. 自然崇拜:人類對於變換莫測的自然現象,無法掌握控制,卻又依賴其資源以共生,進而產生敬畏心態;所以日月星辰、風雨雷電化為太 陽星 君、太陰娘娘、玄天上帝、風師、雨伯、五雷元帥、電母;另外三官大帝(天、地、水)、火德星君(火)、福德正神(土)、東嶽大帝(山)等。而動、植物崇拜有龍王、虎爺、龜聖公、蛇聖公、樹王公、花公、花婆等。
龍王尊神
虎爺
2. 靈魂崇拜:包括人鬼(神明、祖先)及幽鬼(孤魂、厲鬼),根據清代《嘉慶會典》規定:(1)社稷神祇則以祀。(2)崇功報德則以祀。(3)護國佑民則以祀。(4)忠義節孝則以祀。(5)名宦鄉賢則以祀。除了第一項為「自然崇拜」外,其它四項都是「靈魂崇拜」。因此先聖先賢我們拜孔子、孟子;功宦名將我們拜開漳聖王、 關聖帝 君;孝女或義勇烈士我們拜媽祖、義民爺;孤魂厲鬼我們拜有應公、王爺等。
關聖帝君
3. 器物崇拜:民眾認為門有門神,床有床母,灶有灶神,這是對於器物的特殊貢獻,進而產生惜物、感恩的心理。
門神
石頭公
而民間信仰與生命禮俗、歲時節令,更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生命禮俗中從誕生到終結,人的一生會經歷各種不同的「關口」,藉由祭祀活動等等儀式來化解「過關」。
1. 出生禮:出生前的探花欉、栽花換斗、換肚、安胎、送流蝦。出生後的三朝、報酒、剃髮、滿月、做四月日、周歲、掛絭(做神明契子)。
2. 成年禮:做十六歲、謝天公。
3. 婚禮:議婚、送定(訂婚)、完聘、迎娶、歸寧。
4. 壽禮:傳統習俗五十歲(半百)才可稱壽,之後每十年做一次「大生日」;六十歲稱「下壽」,七十歲稱「中壽」,八十歲稱「上壽」,九十歲稱「耆壽」,百歲稱「期頤」。
5. 喪禮:臨終的拼廳搬舖、遮神、奉腳尾飯,入殮的辭生、放手尾錢、割鬮;出殯的家奠、公奠、封釘、安葬;居喪的作七、作旬、作百日、作對年;除喪的除靈、合爐。
契書
歲時節令與傳統社會使用的農曆「廿四節氣」相關,年中重要禮俗如過年(春節)、初九天公生、元宵(上元)、清明、端午、七娘媽生(七夕)、七月普度(中元)、中秋、重陽、冬節(冬至)、尾牙、送神、除夕,在民間都有祭祀及慶典活動。
傳統民間信仰處處影響人民的生活各個層面,它含有相當重要的社會功能,我們祭天地眾神,感謝賜與美好的生活環境,也飲水思源、慎終追遠以庇祐後代子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