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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資訊] 人工皮貼傷口 最長勿逾7天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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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29 10:42: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謠言終結站》人工皮貼傷口 最長勿逾7天



受傷時,很多人會使用人工皮保護傷口,避免感染,卻忽略了人工皮不能貼太久,以免傷口滲液堆積在傷口內,影響傷口癒合。


人工皮具親水性,可以促進傷口癒合。

食藥署副組長遲蘭慧指出,人工皮的好處是能有效吸收傷口滲出液,可延長敷料的使用時間、減少換藥次數,以及避免換藥時,造成傷口撕裂或拉扯,導致二次傷害。但是人工皮不是貼越久越好。一般來說,貼2至3天即可,最長不能超過7天,以免內部發生感染而不知道。


人工皮不能貼太久,以免傷口感染了還不知道。

食藥署:不是貼越久越好

遲蘭慧提醒,人工皮與傷口接觸後,會吸收組織滲液而變白鼓起,若只有中間局部鼓起,不需更換;若有大範圍變白鼓起,且人工皮周圍從皮膚上脫落時,則需更換。

根據人工皮使用方式,使用前,應徹底清潔雙手,並用生理食鹽水清潔傷口。之後等傷口及周圍皮膚表面乾燥後再黏貼,可視傷口面積裁剪敷料,覆蓋傷口時,需大於傷口邊緣1至2公分以上,黏貼後輕壓傷口邊緣,使敷料與皮膚密合。

最後,在使用期間若滲出液顏色改變、傷口化膿、出現異味或發燒,應暫停使用並立即就醫。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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