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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法(十四)
由初信、正信、深信,經過不斷的努力,最後達到「證信」。「證」分有為法與無為法二種。「有為法」是指日常生活上的所作所為,包括一切善法、功德。「無為法」就是大眾聽法這念心,清楚明白、如如不動,不想過去、現在、未來,「活在當下」,就是真正的自己。
活在當下並不容易,因為我們這念心,從早到晚,時時刻刻都在生滅流轉之中。一動念頭就是生,第二念生起,前念又滅掉了。譬如每天的生活中,早上起床是一個念頭。起床之後穿衣服,穿衣服的時候,起床的念頭就滅掉了。衣服穿好了,又要穿襪子、鞋子,還要漱口、洗臉,接著去看書……等。一天當中,心念不斷地生滅變化,究竟何者才是真正的自己?能找出答案就是開悟了,而沒有開悟的人就很難肯定真正的自己。
一般人無法離開生滅的念頭,在善念、惡念都不起時,又覺得無聊,不知該把心安住在何處;隨著眾多心念生滅而遷流便是眾生境界!修行要達到這念心能夠作主,離開生滅、離開眾生境界,才是人生究竟的歸屬和安身立命之處。(中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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