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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18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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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05:50: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又「普等」者,普者普遍,等者平等。

《悲華經》謂之遍至三昧,《芬陀利經》謂之普至三昧。

《宋譯》謂之普遍三摩地。《唐譯》謂之平等三摩地門。

《會疏》釋曰:「若依諸師,但是菩薩所得三昧名也。

憬興云:『普者,即普遍義。等者,即齊等義。

所見普廣,佛佛皆見,故所住定,名為普等。』

玄一云:『由此三昧力,普見諸佛世尊,故言為普。

平等現無所不及,故言普等。』若約選擇本願正意,則是念佛三昧德號也。

普謂普遍,凡聖通入之義。等謂平等,念一佛功德,等同一切佛之義。

《菩薩念佛三昧經》曰:『譬如眾生,若依須彌金色之邊,其身即與彼山同色。

所以然者,山勢力故。又如諸水,悉入大海,同其一味。所以然者,以海力故。

若人得念佛三昧,亦復如是。』是普遍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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