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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庫錢〉遠離冤親債主
民眾網 2018/07/02 16:13
【記者葉柏成報導】人往生做法事為什麼要〈還庫錢〉?中華民國社團法人全國道教宮廟人才培訓協會創會理事長羅瑞生,舉辦全台難得一見的法會,為芸芸眾生解開心中疑惑。
身兼社團法人中華民俗禮儀研究推廣協會理事長的羅瑞生表示,人自天授生〈投生、誕生之意〉,命錄財帛富貴皆空,借庫授生是應自己後的財糧一祿所需,至於用餘多少留給子孫,是要後代子孫在他往生後代為還給借庫授生的款項。
他說,常聽人家說的〈冤親債主〉就是所謂的還庫錢,所以人往生後,子孫在做功德時要燒庫錢,以免他在另一個空間沒有應急用物。人不分男女既生,就得借庫授生,就有債主,今生未還,才會有冤親債主。
羅瑞生引用出自古金書古仙玅音真人請示籙「金籙填庫科儀部」指出,「借庫、還庫、寄庫」,債主冤親是由己作,觀念所在,是道理不是迷信。
他舉例說,父子兄弟反目都是為了錢,朋友夫妻也是為了錢,甚至官運仕途不順,就是因為今生未還填庫,才沒有財運。
羅瑞生指出,道教自古就有金籙還庫、填庫、寄庫科儀,在生時不還,往生後留給子孫代還,以至今生有債主之逼,有冤親之擾。
但是,上述觀念一般信眾沒有注意到而疏忽,以致造成家庭不和、夫妻不睦、兄弟反目等種種不順;因此,在有生之年盡可能自己〈還庫〉,不必冤親之擾延留子孫,自己也無所虧欠,來時清清潔潔,走時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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