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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伊斯蘭信仰中的自然觀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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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12 01:19: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伊斯蘭信仰中的自然觀

作為人類,我們總是迫切地追求發展與進步,我們把一切視為理所當然,然而,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是極其脆弱的,自然資源也是有限的。

伊斯蘭信仰恰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理解自然秩序的契機,伊斯蘭幫我們定義了人類在自然界的責任與義務。在伊斯蘭看來,對人類本性的界定有四個基本原則:認主獨一、順從天性、公平、代治。

首先是“討黑德”,即認主獨一,它是伊斯蘭信仰的根基,它意味著一切被造物都是對“認主獨一”的見證。正是出於對“認主獨一”的認知,我們穆斯林才會相信大自然的秩序是十全十美的,作為大自然中固有組成部分,我們人類有義務去守護自然秩序的完美。

清高的真主在古蘭經中說:

“你說: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112:1-2】

真主還說:

“他的一種跡象是:天地依他的意志而堅定,當他對長眠地下的你們叫喚一聲的時候,你們立刻就出來了。”【30:25】

須知,世間萬物都源自獨一的造物主,不論是多麼複雜的物體,萬物都在一個穩定的秩序之內運行。古蘭經另外一節經文將天與地描述為造物主的寶座,明確指出世間萬物與造化都是統一的整體,包括人類在內的世間萬物,都有屬於他自身的責任與義務。同時,每一個被造物都是彼此的支撐,都起著相互扶持的作用。

其次,是“Fitra”,即造化的本質與本性。這其中也包括我們人類的天性,真主在古蘭經中說:

“不義者,無知地順從自己的私欲。真主使之迷誤的人,誰能引導他呢?他們絕沒有援助者。”【30:29】

既然我們承認認主獨一的重要性,我們就要相信,世間萬物都要遵守真主的法則與禁令。雖然人類是真主的特殊造化,但是,在遵循真主禁令方面,人類沒有任何特權。不論是誰,都無法改變真主對這個世界的造化。正因如此,穆斯林學者們甚至直言, “全球變暖”或許就是地球對人類違法真主禁令、褻瀆大自然的抗議,甚至將它視為真主對我們的懲罰。

再次,是“Mizan”。這個詞本意是指“秤量”“衡量”,這裡,它代指公平、公正。真主在古蘭經中明確指出:

“至仁主曾教授古蘭經,他創造了人,並教人修辭。日月是依定數而運行的,草木是順從他的意旨的,他曾將天升起,他曾規定公平,以免你們用稱不公。你們應當秉公地僅守衡度,你們不要使所稱之物份量不足。他為眾生而將大地放下。大地上有水果,和有花篦的海棗,與有稈的五穀和香草。”【55:1-12】

真主在造化萬物時賜予了人類理性思考的能力,使人類有能力去理解世間萬物。我們知道,世間萬物都有著它相應的秩序與意義,倘若太陽、月亮、星辰、樹木,倘若它們不再“依定數而運行”,即以違反造物主前定的自然秩序去運行,地球上的生命也就不可能繼續存活或正常運作。

因此,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提醒自己不要有意無意地否認真主的恩典,我們必須有意識地認知世間萬物的運行秩序——這麼做不光是為了我們自己,也是為了世間萬物與造化。

最後,是“Khalifa”,即哈裡發,它指的是“管理”“代治”。代治,是真主賦予人類的神聖職責,真主在古蘭經諸多章節中都提到了人類的義務與職責,下面這節經文,就精確定義了人類在大自然中的角色所在:

“他以你們為大地的代治者,並使你們中的一部分人超越另一部分人若干級,以便他考驗你們如何享受他賞賜你們的恩典。你的主確是刑罰神速的,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6:165】

真主在造化萬物時賦予了人類特殊的地位,真主不僅讓我們成為地球之友,更讓我們成為真主在大地之上的代治者,讓我們代為管理這個地球。雖然我們和世間萬物都是平等的關係,但我們有一些額外的職責,重點是,我們和地球之間沒有任何所屬關係,我們並不是它的主宰或主人。

上述四個基本原則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雖然世間萬物都極其複雜,雖然地球上的資源極其有限,但是,每一個機體都在按照至仁主的前定有規律的運行,都遵循著造物主的意願,因此,人類也不應該有任何例外。

代表造物主治理大地,是人類的職責所在,然而,人類是唯一具有理性思維能力的被造物,因此,人類本身也具有影響其他被造物的能力。安拉賦予人類的額外職責要求我們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所作所為,要求我們行事要有度,同時也要求我們應當意識到人類自身的脆弱性。簡言之,人類只有完全遵從造物主的禁令,才能扮演好“代治者”的角色。

不論在哪個時代,不論我們屬於改革派還是保守派、無知者還是知識份子,小團體還是大帝國,野蠻部落還是文明社會,人類對於大自然的不理性開發並不是亙古存在的。誠然,我們只有意識到造物主的偉大,才能認知到大自然的秩序與屬性,但是,人類本身就有能力依據自己的天性而活,這本就是事實,因此,人類曲解自己與大自然的關係,其實也在所難免。

作為代治者的我們,似乎早已遺忘了造物主所規定的界限。究其原因,我們會發現,發生於十六、十七世紀歐洲地區的兩起大事件使得人類徹底摒棄了我們一直賴以生存的自然法則。首先,是笛卡爾(Cartesian)所提出的世界觀,他提出了所謂的“二元論”,他認為,我們的靈魂與肉體應當相分離,科學的發展只能單純依靠機械化來完成。笛卡爾提出的懷疑論徹底摒棄了經過歷史沉澱的智慧,為世人播下了對萬事萬物都保持懷疑態度的種子。從此以後,人類開始自我崇拜,用笛卡爾自己的話來說,人變為了“世間萬物的主宰”,至此,人類給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去大肆掠奪自然資源。

其次,是誕生於同時代的銀行與金融系統。在伊斯蘭看來,現代銀行體系從本質上破壞了人類本性中的公平法則,因為,這一體系不僅給我們帶來了利息,同時,現代銀行的運作方式也基於虛擬的金融體系,從而製造了一種經濟繁榮的假像,可事實上,銀行系統只不過是以寄生的方式催生著自身的財富。

在“前笛卡爾時代”,我們並不認為人與自然之間有所屬關係,也不認為人類有權肆意掠奪自然資源。他們其實與如今的我們並無大異,他們與我們一樣,擁有一切正面以及負面的人類屬性,但是,他們卻懂得把一切負面屬性限定在有序的自然法則之內,他們並沒有過度開發或掠奪自然資源,因為他們遵守源于造物主的自然法則,因此,彼時的大自然依舊有能力在其內部完成生物降解。

在“前笛卡爾時代”,雖然人們很貪婪、很浪費,但是樹木等自然資源依舊屬於可再生資源,它們的存活與否、再生與否根本不需要人類的介入。那時的人們並沒有給大自然帶去嚴重的污染,也沒有給大自然留下任何有毒物體甚至是核廢料。相比之下,假設人類依舊能夠和大自然一起存活下去,未來的考古學家們在挖掘我們這個時代文明痕跡時,肯定會遇到不少難題。

願我們每個人都能遵守真主的禁令,遵循真主所制定的自然法則,與大自然和諧相處,做合格的代治者。

伊斯蘭之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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