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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阿拉布拉 於 2018-12-20 06:31 編輯
十六、《觀經》曰:「若有眾生願生彼國,發三種心即便往生。
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
十七、《菩提心義》云:「菩提之心,成佛之本。大事因緣,莫過於此。」
十八、《菩提心論》云:「此菩提心能包藏一切諸佛功德法故。
若修證出現,則為一切導師。若歸本則是密嚴土。不起於座,能成一切佛事。」
十九、《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
二十、蓮池大師《疏鈔》曰:「還以持名為正行,復以持名為發菩提心,則雙取兩家而和會其義也。」
二一、徹悟禪師曰:「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
二二、《彌陀要解》云:「信願持名為一經要旨。信願為慧行,持名為行行。
得生與否,全由信願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故慧行為前導,行行為正修,如目足並運也。」
二三、《彌陀要解》云:「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
合此信願,的為淨土指南,由此而執持名號,乃為正行。………
大本《阿彌陀經》(指《無量壽經》)亦以發菩提願為要,正與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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