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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三、又《華嚴孔目章三》曰︰「五逆,謂害父,害母,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初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一O四、《往生論註上》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
經云︰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切重罪(但劫盡得出)。
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
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曰︰「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一O五、《觀經疏》云︰「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
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
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
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過也,至也,見《字匯》)於多劫。
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一O六、《合贊》云︰「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機、已迴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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