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8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本教故事] 規矩不可行盡 [複製連結]

Rank: 6Rank: 6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9-9-11 17:51: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規矩不可行盡
  
  問:
  
  法演四戒第三句「規矩不可行盡」,是不是叫人不要拘泥於規則?那又該如何拿揑呢?

  答:
  
  規矩、規則、法律、規約是不能沒有的,否則就成了沒有秩序、沒有軌則的社會,也等於沒有倫理,上下老幼尊卑皆無準則。好比鬧區的路口沒有紅綠燈,每一方的來車都搶著通過,結果誰也動不了,一定要走的話就會出事。所以,交通有交通規則,軍中有軍法,民間有民法、刑法,寺院有清規,佛教徒有戒律,童子軍有守則等等。
  
  任何一個組織體一定有章程和共同遵守的規約,否則不成其為人間。即使動物界也有牠們的規則,螞蟻、蜜蜂的社會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規則、規矩必須要有。然而,如果拘泥於規則,一成不變、斤斤計較、咬文嚼字行規矩,往往會出問題。
  
  規則、規矩是給通盤的、整體的約束或要求;不過,人有老幼、強弱、智愚、健康疾病、業障輕重、善根深淺之分,在家庭、團體、社區、國家之中,總有一些無法接受規矩的人。這些人是特殊的個案,比如特殊兒童教育有啟智班,特殊成人教育有看守所,吸毒者有戒護所等等。所以,大原則當然要執行,但是執法、通情、達理這三項必須周延。如果法不通情,過於冷酷,人在其中成為物而不是人,大家可能不願參與這個團體。有些特殊的處理法可能不合規矩但合理,對當事人、對環境都有好處,也不會傷害其他人,甚至有益於他人。執法者不要拿著規矩量人,而要衡量把這種規矩用於對方是否合適。
  
  「規矩不可行盡」是用於寺院中的,但是社會上也可以用。寺院的清規很嚴,出家人犯了規矩,原則上當然要加以處理,但不是對甲這麼處理,對乙也非如此處理不可,要依該事發生的情況以及該人本身的背景而定。規矩不應也不可一成不變。


聖嚴說禪 聖嚴法師著
已有 1 人評分威望 收起 理由
xo + 1

總評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評分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5 05:3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