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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科儀戒律鈔》 ── 「十善願」
道教徒是介於神人之間的神職人員,是有信仰的人,精神上要保持清虛,不能追逐名利,若違反了祖師爺所規定的法則,也不能起表率的作用,不能帶領信教群眾學道,讓社會民眾都來積德行善,更不能朝著上善的目標而努力了。
原題“三洞道士朱法滿撰”。法滿名君緒,唐玉清觀道士,卒于開元八年(720),故此書應出於唐前期。全書十六卷,收入《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書中分類抄錄道教各種科儀戒律,所引道書皆為六朝至唐初之三洞經戒科儀。
當中卷一傳經鈔是講道經傳授的種種規定。卷內的《本際經》云:具十善願,便可授之。何謂十善願?一者願離世間穢雜境土;二者願得出家,舍俗恩愛,隨緣告乞,廣建福田,常行慈忍,永離人我;三者願逢勝友,引接開示;四者願值明師,謐受上道;五者願聞正法,如說奉行;六者願見天尊,親承聖旨;七者願度一切,後己先人;八者願以法音,廣宣愚暗;九者願諸眾生,皆發道意,勸造經像,修營靈觀,香花燈燭,隨力供養,令諸未悟,普見法門;十者願我此心,堅固不退。具此十願,乃可授之。
修道者守「十善願」以堅定道心,遵守規戒,順時精進,弘揚道教。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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