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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時候,老師跟父母看得是一樣重,諸位如果是讀《禮記》,
讀古禮你就曉得,父母過世,守孝是三年,居喪三年。那麼老師過世呢?
心喪三年,就是沒有形式,不要穿孝服。這是學生對老師和對父母沒有兩樣。那麼還有一個顯著的,就是稱名。
古時候只有童子(沒有成年的人),可以叫他的名;成年以後了,如果再稱名,那是對他很不恭敬,
對他很不禮貌,尤其是連姓帶名稱,那更沒有這個道理,那是侮辱到了極處啦!
男子二十歲成年行冠禮,戴帽子,戴帽子表示大人,不是小孩了,你見到他要尊重,不能稱他的名。
女子十六歲行笄禮,就是梳頭了,她成年了。
這一天,她的長輩、同輩、兄弟姊妹要送她一個「字」,名「字」,從這一天起大家都稱她這個「字」,不再稱名了。
那「名」以後誰稱呢?只有父母。父母一生稱你名;第二人就是老師,老師一生稱你「名」,
除這兩個人之外,你的祖父母、伯伯、叔叔,你的家親眷屬統統都稱你「字」;祖父母因為隔一代,他對你要尊敬。長幼有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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