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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決書裡看見自己
身為一個前社會線記者,我常要讀重大刑案的判決書。殺童的、分屍的,我不同情那些人,但有時候,我覺得好像在他們的人生中,看見自己的影子。
今年初,我在朋友半哄半騙下,去身心科診所看診,主因是聚餐時,我常會看見不存在的人影,嚇到朋友。其實我滿抗拒,覺得我沒病,只是太累、太緊繃,又長期失眠。醫生說我只是沒有病識感,但仍勸我服藥。他的診斷是,初期的思覺失調症。
我一聽到這5個字,沉默了很久,因為我知道那是什麼,心想,那不是跟我在判決書裡看到的人一樣嗎?之前,我總認為自己和他們最大的共通點,就是爹不疼娘不愛,缺乏家庭的溫暖。我出生時,爸爸32歲,媽媽才19歲,我一出生就被丟在外婆家,要就學了才被接回去。成長過程中,我總是被嚴厲對待,妹妹犯錯不承認,被打的卻是我。大學指考成績能上政大,我爸冷冷地說:「台大考不上,你好意思?」我回嗆,政大已經很好了!我爸就一巴掌打過來。
確診後,我很害怕會走上和那些凶嫌同樣的路,但因為忙,還是常拿了藥卻沒有吃,而且用娛樂性藥物「助性」,結果被抓了。9月時,1張傳票寄到我家,我只好打電話解釋,順道把我對家裡的怨懟一次傾訴。媽媽靜靜聽完,竟然承認了,問我:「是不是我們比較喜歡妹妹,讓你覺得被忽略?也許你會碰藥,我們也有責任。」
我才想到,大一時我出過一場車禍,昏迷2天,一共住院5天,爸爸媽媽都有來陪我。那次我滿感動,覺得他們好像還是很怕失去這個兒子。很奇怪,人有時候,就是會忘記這些小事。
我今年30歲了,孔子說三十而立,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還讓媽媽擔心。這麼想,我才發現,自己終於有病識感了,要好好吃藥,不然哪天,可能真的會變成判決書裡的那些人。跑了那麼久的社會新聞,哪天卻變成社會新聞本身,不覺得很好笑嗎?
前幾天,媽媽傳訊息給我:「請趕快讓自己的生活,恢復正常。」我還沒有回覆,心想,已經在面試新工作了,等到確定,就要跟她報告好消息。
吳張鴻,30歲,台北市,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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