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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短暫的人生,得著永遠的神】
在日光之下,在物質領域裏,沒有一樣東西是能永存的。你覺得這個東西很重要,但是它很快就會過去;你覺得抓得住的東西,但是它很快就消失了。在這個世界上找不到甚麼東西是永遠的。
那『永遠』是甚麼呢?聖經特別啟示:只有這位創造萬有的神是永遠的,祂是亙古常在、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昔是今是以後永是的一位。神自己是永遠的,祂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是不改變的,而且祂的話也是永遠的。
傳道書三章十一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神在世人的心裏安置、栽植了一個東西,叫作永遠,就是人有尋求永遠的感覺,追求永遠的願望。人總試圖追求一些東西,來滿足裏面永遠的感覺。甚麼東西纔能滿足這個追求永遠的願望、追求永遠的感覺呢?在物質的領域裏沒有一樣東西能令人滿足;日光之下的任何人事物,都不能滿足人內心深處追求永遠的感覺,只有永遠的神纔能滿足人尋求永恆、達到永遠的感覺和追求。所以人需要認識神,得著神,讓神進到人裏面,使人對追求永遠的感覺得著滿足。當祂進來的時候,就將永遠的生命分賜到人裏面,使有限短暫的人能得著永遠無限的生命,叫人得著重生,叫人成為神的兒女。在短暫有限的人生裏,我們有盼望、有可能、也應該追求得著永遠的事物,就是得著神自己,得著祂這永遠的生命,叫人短暫的生命能與神聖永遠的生命聯結、調和在一起,能被帶到永遠裏,帶到神裏面。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雖是這樣,人並不能參透神從始至終的作為。(傳道書三11)
水深之處(水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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