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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是如何看待婚姻的,道教中的婚姻觀!
道教是中國古代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儘管道教與儒家思想有很多不同之處,但二者都肯定人生的美好。只是儒家比較側重於人生的社會性一面,強調處理好與自己有關的各種社會關係。而道教則更側重於祈求自然生命的改良和永久,而對社會生活中美好的東西如愛情婚姻,都希望在另一個世界即仙境中得到延續,對待人間的婚姻,道教的絕大多數派別都持肯定的態度。他們的理由是:天地之間的事物皆由陰陽結合而成,男陽女陰,相互配合和諧才能體現天道。
在道教的神仙體系裡,同樣尊奉很多位“婚姻的保護神”,有護佑夫妻感情和諧美滿的和合二仙;有“千里姻緣一線牽”的月下老人;還有太陰星君、天喜星等等。
道教早期經典《太平經》中的觀點,如果沒有婚姻關係,必然導致「陰陽不交,乃(出)絕滅無世類也」。被道教界視為養生權威的彭祖,則從人的生理與心理本能出發,認為「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許多道書都表達了這樣一個觀點: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人道不可廢。可見,道教對婚姻採取的是肯定的態度,即便是清規戒律嚴明的全真道,也不一概地否定社會上的婚姻制度,對民眾的婚姻不加批評,同時也接受在家者為本派的居士。
道教對婚姻雖持肯定態度,但卻堅持將宗教與婚姻分開,兩者不相干涉。在《三百大戒》中規定道士「不得與人間婚姻事」。當然,更不能「破人婚姻事」(《雲笈七籤》卷三十九)。
道教對婦女的尊重,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表現得非常獨特。這也許與他們繼承了老子「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的思想有關。在他們的神仙理想中,女仙具有與男仙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女冠(道姑)可以與男性道士一樣直接成為仙人。道教的婚姻觀,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理念。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觀念尤為典型。《太平經》認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當得衣食也。」這就是說,做妻子如同做官,應當享受「俸祿」。
因此,一旦婚姻關係成立,夫妻就應當共同努力生產勞作,創造美好生活。「女之就夫家,乃當相與並立同心治生,乃共傳天地統,到死尚復骨肉同處,當相與并力,而因得衣食之。」不僅如此,這種共同的協力勞作,還是鞏固婚姻關係的重要因素:「夫人各衣食其力,則令婦人無兩心,則其意專作事,不復狐疑也。」(《太平經合校》卷三十五)這種強調在共同勞動基礎上的夫妻平等觀念,能出現在1900多年前的道教經典中,不能不令人嘆服。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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