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號巡防艦(英語:USS Constitution,舷號IX-21)是美國海軍創立時建造的首批軍艦之一,也是目前美國海軍艦齡最長的現役軍艦。她是根據美國戰爭部長蒂莫西·皮克林草擬的命名指引命名,紀念美國憲法。
憲法號在1794年動工建造,並在1797年下水服役,隨即參與美法準戰爭和第一次巴巴里戰爭,保護遭受私掠的美國商船。1812年戰爭初期,憲法號立下顯赫戰功,先後在三場海戰單獨擊毀或俘獲四艘英國皇家海軍軍艦,且沒有受到嚴重傷害。這為憲法號贏得「老鐵殼」(Old Ironsides)的稱號。
1812年戰爭結束後,憲法號曾經派駐地中海和太平洋地區,並且在1843年進行環球航行。隨著風帆戰艦逐漸落伍,憲法號在1855年改裝為非戰鬥軍艦,直至1881年退役為止。由於憲法號艦體嚴重腐朽,維修費用高昂,海軍曾經考慮將憲法號用作靶艦擊沉,但消息曝光後引起美國公眾強烈反彈。經過數次公眾籌款和義賣,憲法號先在1907年改為博物館艦,再在1925年進入船塢全面翻修。1931年憲法號重新服役,並持續至今。
憲法號自1934年起就在波士頓對外開放。目前憲法號停泊於舊查爾斯頓海軍造船廠,也是「自由之路」的地標之一。憲法號本身仍由美國海軍管理,而附近的憲法號博物館(1976年開幕)則由私人機構營運。
設計與建造:憲法號的建造始於美國海軍創立。1783年,英國和美國簽署巴黎條約,結束美國獨立戰爭。由於美國各州反對設立常備軍隊,大陸議會將大陸海軍殘餘的艦艇全數出售。不過,美國商船因為失去英國海軍保護,開始遭到北非巴巴里海盜連年劫掠,令到美國政府重新考慮成立海軍。
經過激烈爭辯,美國眾議院在1794年以46對44票通過成立美國海軍的議案。這道議案經修改後,最終成為1794年海軍法案,在3月10日先於眾議院以50對39票通過,再於3月19日經美國參議院通過,最後在3月27日由喬治·華盛頓總統簽署生效。1794年海軍法案共有九項條款,其中第一項授權美國總統購買或建造四艘44門炮和兩艘36門炮風帆巡防艦,亦即憲法號的由來。至於第九項則訂明,如果美國和阿爾及爾攝政簽訂和約,總統必須立即停建海軍。
美國戰爭部長亨利·諾克斯在海軍法案通過前,已經與約書亞·漢弗萊斯為首的造船匠商討軍艦設計。考慮到美國將來可能與歐洲海軍交戰,漢弗萊斯重新設計了一種兼具防備、火力和速度的大型巡防艦。這種巡防艦以堅硬的美國原生橡木建造,火炮數量較歐洲的巡防艦多,速度又比歐洲的巡防艦和戰列艦快,相當於一種袖珍風帆戰列艦,在當時相當罕見。
憲法號在1794年11月1日於波士頓一所私人造船廠開始建造,造船廠的東主名為埃德蒙·海特(Edmund Hartt)。1796年11月4日,美國和阿爾及爾簽訂的黎波里條約,向阿爾及爾每年進貢換取和平,但六艘巡防艦仍未完工。經過辯論,國會同意繼續建造憲法號、美國號和星座號,至於國會號、總統號和切薩皮克號(當時仍稱D艦)則即時停工。1797年9月20日,憲法號舉行下水禮,但艦體卻卡在船塢通道。幾經波折,憲法號終於在10月21日成功下水,並在1798年3月27日獲國會批准整裝服役,首任艦長為塞繆爾·聶高信。雖然憲法號被歸類為44門炮巡防艦,但建成時只裝備了28門24磅長管炮和10門12磅長管炮。到1812年戰爭爆發時,憲法號則裝備了55門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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