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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與生活] 天主的非暴力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無恥近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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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4-23 00:46: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天主的非暴力


        在他極具啟發性的作品《赤裸裸的暴力》中,吉爾・貝利(Gil Bailie)透過知名英國科學家與探險家詹姆士・庫克(James Cook)船長的日記,帶領我們走過他最獨特的經驗。庫克船長在1777年扺達了大溪地,一位當地的酋長帶他目賭了用活人獻祭給伊頓(Eatooa)神的儀式。透過一個人的犧牲,部落期盼伊頓神能保佑他們在接下來的戰爭中,成功地擊退敵人。雖然庫克對這些原住民非常友善,但仍無法掩飾他對這種野蠻、迷信行為的厭惡。之後,在與酋長的對話中,庫克透過翻譯告訴他,在英國這種行為是會被處以吊刑的。

        庫克認為,殺死一個人來平息神的憤怒,是一個令人髮指的想法。然而,這個故事最諷刺的是,我們從來沒有停止以天主之名殺人的行為,只是用了不同的說法而已。原住民稱呼這種行為為犧牲;我們稱它為犯大罪的懲罰。不管用何種說法,這種殺戮都是來自我們覺得基於某種神聖的理由,天主需要且想要某些人的命。

        直至今日,所有人都會以天主之名採取暴力的行為,並且相信這種暴力不止彰顯了公義,且是天主想要的。好像天主需要我們以這種暴力稱揚祂的名。因此,古老的文化會用活人來祭獻。中世紀時,教會透過宗教裁判所,表達出我們的信念:天主要我們殺掉那些違反教義的人。今天,我們仍可看到這種信念持續透過一些極端伊斯蘭團體表達出來。他們認為天主為了保持宗教的潔淨,要那些異教徒的命。

        我們一直都會把殺戮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以天主之名合理化,並且以經文作為佐證,好像天主下令要以祂的名採取這樣的暴力行動。但我們錯了。雖然在某些經文中,表面上天主看似要求人們以祂的名採取暴力的手段(但從人類學及原型的觀點,這些經文不能按字面的意思來解釋),但如果我們把聖經從頭讀到尾,我們會看到一個非暴力的天主逐漸被啟示出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我們愈來愈了解天主的本質),並且以耶穌所描述的天主作為最高峰。當我們和耶穌口中那位賜下自己的獨生子,成為一個脆弱的嬰兒,並讓祂在一群嘲弄祂的群眾面前,無助地死去,這樣的一位天父比較時,我們就會發現舊約中那個要求以色列人屠殺整個民族,原始、極端的天主,是多麼扭曲事實的描述了。耶穌口中的天主完全沒有暴力的傾向,反而要求我們不能以祂的名採取任何形式的暴力。

        讓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在若望福音中(第八章,2-11節),我們看到一個婦人因為犯了姦淫罪而要被石頭砸死。若望是這麼描述這個故事的:一群虔誠的群眾帶了一個女人到耶穌面前,告訴祂這個女人是在犯姦淫罪時被抓到的。梅瑟命令他們,犯了這種罪的人要用石頭砸死。耶穌沒有做出任何回應,只是彎下身在地上用手指寫字。之後,祂抬起頭來,告訴他們說:「你們中誰沒有罪的,就先向她丟石頭吧!」接著祂又彎下身來寫字。不可思議地,這些人聽到耶穌所說的之後,就扔下石頭,一個一個地離開了。

        發生什麼事了?關鍵在於耶穌用手指在地上寫字。誰用手指寫字?誰寫了兩次?答案是天主。天主用祂的手指寫了兩次的文字就是十誡。因為梅瑟「打破」了天主第一次寫上十誡的石板,所以天主寫了第二次。當梅瑟從西乃山上下來,帶著刻上十誡的石板,當場目睹了以色列人不忠的行為。因著被宗教與道德的熱忱所充滿,梅瑟將刻著十誡的石板往金牛犢和群眾的頭上丟去。梅瑟是第一個實際「毀掉」誡命的人,並認為要以天主的名訴諸暴力。然後,因為十誡的石板毀了,梅瑟得要再上一次西乃山,讓天主重寫一次十誡。但在重寫十誡之前,天主給了梅瑟一個嚴格的要求:不要用誡命來砸死人民!不要以我的名遂行暴力!那些準備用石頭砸死那婦人的以色列人懂得耶穌所表達的:他們尊崇的大先知梅瑟,懂錯了天主的訊息。

        我們也常用不同的形式,犯了跟梅瑟同樣的錯:用誡命攻擊人們,並且以為天主喜歡這樣的暴力。

(天主教靜山靈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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