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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修正 新增護國群山條款 1560中砂 4770上品 三福化 3680家登 帆宣 光罩
2022/06/08 經濟日報
經濟部為確保台灣前瞻技術領先地位,將提《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關鍵地位企業研發前瞻技術,可享比現行15%更高的研發投抵;購置最先進製程設備可抵減固定比例,不設金額上限;此次修法,被外界視為留住台積電及相關供應鏈最新技術的「護國群山條款」。
對此,經濟部表示,不會限制適用產業類別,除了半導體產業有機會申請,其他產業同樣也可適用。
經濟部表示,此次擬修正產創條例,是為了鼓勵大家投資前瞻技術,保持技術領先,針對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的產業提出三大修法重點,希望維繫住台灣領先地位。
第一,鼓勵關鍵地位公司持續投入前瞻技術領域並保持領先,所以其研發投資抵減率,將優於現行產創條例第10條規定的「支出金額15%」。其次,鼓勵關鍵地位公司因應全球需求,持續投入最先進製程設備,也允許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抵減固定比例,不設金額上限。
關於確切投抵率,經濟部期盼研發投抵率可優於15%;設備投抵率優於現行產創條例智慧機械、5G投抵,也就是優於當年度5%或三年內3%的投抵率,但實際投抵率仍須尊重財政部評估。
為了避免過度租稅優惠,企業須有效稅率要達到15%,也就是滿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最低稅負制標準,才可適用以上優惠。官員說明,得以適用優惠皆是具有發展前景企業,每年固定稅收應可滾動成長,同時可避免產生過大稅損。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僅初步交換意見,但還有許多細節需要討論,財政部對於租稅優惠立場,向來希望讓資源有效配置,若經濟部正式提出草案及相關評估,會配合整體政策規畫研議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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