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22-3-9
- 最後登錄
- 2023-4-15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00
- 閱讀權限
- 40
- 文章
- 441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發表於 2022-6-26 12:33:40
|顯示全部樓層
阿挺哥哥 發表於 2022-6-26 12:03
就我國國情,這樣在網路上謾罵,確實是有行情價的!
以交通肇事為例,不一定兩造雙方都是有錯誤的。
感謝挺大的回覆
一碼歸一碼 在任何地方謾罵 交通肇事
甲可以告乙, 乙當然也可以告甲,都是兩個獨立案件, 獨立審理,
沒有那種"如果言論自由已經超越紅線者,先達標者先獲獎!"
所以n大有沒有超越紅線, 和"互相"有沒有超越紅線, 是兩碼事,
難道你意思是這"互相"常講的"綠畜" "蠢豬" "幹xx" 不算超越紅線?
在私人論壇, 您要自創版規, 當然也可以, 但請白紙黑字寫明
"本論壇禁止謾罵, 若您被罵,不准還手, 還手若超越紅線, 優先被禁"
另外, 感謝您歡迎我報名管員, 但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論壇管員並不是上帝, 還是要受到法律規範的
有人在網路上謾罵, 管員不處理, 如果被人連帶告進法院, 管員可以辯稱: "我沒注意到謾罵"
一般是可以過關的, 因為的確沒證據證明管員有看到謾罵, 管員也沒義務每一篇都看
但您現在明講:管員有看到"互相"謾罵 但您不認為超越紅線
也就是您無法再辯稱"沒注意到",這相當於贊同謾罵, 法律上也是有責任的
所以本人不敢也無此能力擔任管員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建議版主也要對"互相"處罰的原因
就算不為公義,也該為了撇清可能的責任而自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