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62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像介紹] 至聖先師倉頡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懇辭勳章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發帖狂人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9-2 01:08: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至聖先師倉頡

倉頡先師寶誥
至心皈命禮。文明光顯,書契宏開。繼朱襄而造六書,萬世免結繩之苦。並沮誦以為二史,三皇垂綱紀之模。觀奎星兮圜曲,四目通神。察烏跡與龜文,一元啟秘。明敏本自天生,圖書乃為神授。依類香形,闡儘先天之奧。龍潛鬼哭,泄殘太極之精。佐黃帝以立聖功,統天庾而裕民食。大悲大願,大聖大慈。至聖先師,史皇上帝,敷文啟教天尊。



農曆三月二十八,是至聖先師倉頡的聖誕日。過去每年這天,各地人們都要舉行紀念活動,以感激倉頡造字的功勞。洛南縣石門鎮一帶老人相傳,軒轅黃帝統一華夏之後,感到用結繩的方法記事,遠遠滿足不了要求,就命他的史官倉頡想辦法造字。於是,倉頡就在當時的石門盆地一處高臺上造屋住下來,專心致志地造起字來。 可是,他苦思冥想,想了很長時間也沒造出字來。

說來湊巧,有一天,倉頡正在住地思索的時候,只見天上飛來一隻鳳凰,嘴裡叼著的一件東西掉了下來,正好掉在倉頡面前,倉頡拾起來,看到上面有一個蹄印,可倉頡辨認不出是什麼野獸的蹄印,就問正巧從石門河畔走來的一個身背弓箭的獵人。獵人看了看說:“這是梅花鹿的蹄印,與別的獸類的蹄印不一樣,別的野獸的蹄印,我一看也知道。”倉頡聽了獵人的話很受啟發。他想,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特徵,如能抓住事物的特徵,畫出圖形,大家都能認識,這不就是字嗎?


從那以後,倉頡便注意仔細觀察各種事物的特徵,比如日、月、星、雲、山、河、湖、海,以及各種飛禽走獸、花鳥蟲魚、應用器物,並按其特徵,畫出圖形,造出許多象形字來。這樣日積月累,時間長了,倉頡造的字也就多了。倉頡把他造的這些象形字獻給黃帝,黃帝非常高興,立即召集九州酋長,讓倉頡把造的這些字傳授給他們,於是,這些象形字便開始應用起來。為了紀念倉頡造字之功,後人把倉頡造字的地方稱作“鳳凰銜書台”,唐朝時還在這裡建了一座廟,取名“鳳台廟”,現在的五台廟小學就是在原“鳳台廟”遺址所建。洛南縣博物館有塊古石碑,上邊刻著28個古怪的符號,相傳這就是倉頡當年所造象形文字的本形。這些鳥跡書由小的圖形和畫面組成。《淳化閣帖》將它們破譯為:“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止列世,式氣光名,左互X家,受赤水尊,戈矛釜芾”。據《史記•五帝本紀》載,炎帝有聖德,以火德王,黃帝有土德之瑞,土為黃色,所以稱為黃帝,居於涿鹿,位於中央位置,所以“戊己”代表黃帝,“甲乙”代表炎帝。“居首共友,所止列世,式氣光名,”記述炎黃二帝同為部落首領,他們的所做所為均是天下各個小部落的楷模。“左互×家,受赤水尊,戈矛釜芾”,記述了黃帝征服炎帝和平定蚩尤之亂,天下重新恢復安寧,百姓安居樂業,黃帝又成為天下部落首領。


《河圖玉版》中記載倉頡是一位元部落首領,以陽武為都,自立為帝,號倉帝。他曾在玄扈洛汭之處發現了洛書。玄扈洛汭在洛南縣保安鎮境內,今倉頡小鎮,就是後人為紀念倉頡而建造。《說文解字•敘》記載:“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遮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遠,萬品以察。”這段記錄表述的就是倉頡造字的事蹟。《呂氏春秋•審分覽•君守》稱:“奚仲作車,倉頡作書,後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鯀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所謂的“倉頡作書”,並不是說倉頡一個人完全地將文字發明創造出來,而是說倉頡將民間既有的圖畫文字進行廣泛搜集,並加以認真整理,從而創制出一套成體系的規範的象形文字。《荀子•解蔽》記載:“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這是在說,當時從事文字整理工作的也並非僅有倉頡一人,因為倉頡的成果最佳,所以只有這一套文字獨自傳承了下來。  人們認為,文字是有魔力的,所以把倉頡尊為制字先師。


在古代,人們非常珍愛字和紙。一旦在路上發現,就把它們收集在一起,送到專門的火爐中燒掉。這些專用的火爐被稱為字紙亭,一般建在文廟的附近,或者是官府、學校等機構。過去的學者們在自己的書房裡都有字紙簍,以存放廢紙,積多了以後就去燒掉。字紙亭的大小各種各樣,最高的有5米,一般建成多層的塔形。每到文昌帝君和倉頡的生日,人們都要到字紙亭前舉行祭祀儀式。

來源:道站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系統通知:簽名被屏蔽。請速依下列順序辦理更新,1.退出系統;2.重新登入;3.更新資料。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4-8 12:4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