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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到底用不用血食供奉神靈?
神仙信仰是道教信仰核心之一,向神行禮是為了表達對“道”的信仰和對神的尊敬。對於道教神靈的供奉多用香、花、燈、水、果,那是因為道教正神多數都是得道的仙人,並不需要血食供奉。然而也有一些道教神靈需要血食供奉,《朱子語類•鬼神》載:
蜀中灌口二郎廟,當初是李冰因開離堆有功,立廟。今來現許多靈怪,乃是他第二兒子出來。初間封為王,後來徽宗好道,謂他是甚麼真君,遂改封為真君。向張魏公用兵禱於其廟,夜夢神語雲:“我向來封為王,有血食之奉,故威福用得行。今號為"真君",雖尊,凡祭我以素食,無血食之養,故無威福之靈。今須複我封為王,當有威靈。”魏公遂乞複其封。
可見這位擁有道教真君封號的二郎神,並不喜歡素食,祂認為有血食供奉才能有威靈。雷法興盛之後,一些雷霆元帥所統領的兵將並非全是“仙”,這些兵將需要血食供奉。這位二郎神大約也是如此,祂統領地方,麾下的兵將需要血食供奉才能保持戰力,因而祂對人們用素食祭祀感到不滿。
道教反對血食祀神,然而唐宋以來道教大約是放鬆了限制。《泰玄酆都黑律儀格》曰:
諸禽獸蛇龍魚蜃,年久歲深,亦能變化人形,興妖作怪者,至大者立廟,無元姓之神,有立功修德,福佑生民,人心歸向者,則城隍社令舉保嶽府,進補,充一方本祭香火福神。至於功德重者,可為奏聞帝闕,或加勑封之號。
《道法會元》卷五十五載:“諸正神,敕命,血食一方,不能守護境土,妄興禍害於民者,針決,流三千里。”但又載:“諸邪神,妄求血食於生人者,處斬。”
可見至宋元時期,道教便不再把血食祭祀作為區分正神、邪神的標準。這就意味著一些享受血食祭祀的民間神可以憑功績獲准加入道教神靈體系。這部分神靈並沒有成就仙道,仍然沿用血食祭祀的方式。對此,道教只要求其不要妄求血食,禍害百姓。
事實上,沒有任何宗教會永遠保持最初的樣貌,宗教戒律也會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道教創立之初,民間鬼神信仰確實多有危害百姓之舉,故早期道教嚴厲批判民間鬼神信仰,反對血食祀神。然而隨著社會發展,一部分民間鬼神信仰逐漸受道教影響,其信仰方式向道教靠攏,道教也適時改變了對待民間鬼神信仰的態度。道教的理想是濟世度民,創太平盛世,道士們代天宣化,為了達成這一目標,隨方設教也是應有之意,故而道教有限度地接納那些需要血食的民間神靈也是出於濟世度民之需。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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