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315|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男友施暴女立委 一審判決出爐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10-12 00:33: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男友施暴女立委 一審判決出爐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立法委員遭施暴案件作出判決,男子因涉嫌對女立委施暴遭檢方起訴傷害、恐嚇、強制、和私行拘禁等八罪,歷經八個多月審理後,該院由原先的八罪增加到十三罪,共處兩年十個月有期徒刑,除了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的八個月之外,其餘皆可易科罰金。

新北地院指出,男子與立委本是男女朋友,被控在飯店內對其施暴、強迫寫自白書、並使用手機上網傳送非她本意的訊息;另外還在母親靈堂外對立委施暴,事件遭媒體曝光前後,更數度對其恫嚇。男子雖提出自己有情緒障礙等辯解,但法院根據醫院精神鑑定,認定他在施暴時,並沒有幻覺、妄想或嚴重情緒等影響心智、辨識能力等情況,並無刑法第19條第1項或第2項的情形。

此外,男子不斷透過持有不堪的資訊、要求其配合否則將對外公布,並一再透過肢體、言語、精神暴力及情緒控制方式,造成立委的心理恐慌;事發後,僅坦承有刑法第277條的傷害行為,對其餘作為辯詞反覆不一,且至今未取得受害人原諒。

新北地院最後表示,對於立委指控男子強迫她下跪又搶走手機、將她私行拘禁在飯店部分,該院認為檢方未具體指出男子是以何種方式私行拘禁,且期間曾有飯店服務人員遞送冰袋,立委卻未求救,因此只判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同法第302條私行拘禁部分判無罪。最後共處兩年十個月有期徒刑,除了傷害罪的八個月之外,其餘皆可易科罰金。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曾有版管責冰至,文章轉貼沒啥用,每發一文俱心虛,更看勳章為壓力。唯見高管滿勳章,原來意指是他人。

Rank: 4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22-11-8 14:36:16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分享專業內容  長知識了 謝謝喔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9-9 06:22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