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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侵害著作權案法官要余正煌2周內提供「林智堅真實姓名及住址」 逾期駁自訴2022年11月2日 週三 下午7:54
台灣大學8月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定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調查官余正煌論文內容高度重疊,而余正煌論文早半年完成,且林智堅無法提出反證,因此認定是林智堅抄襲,撤銷碩士學位。余正煌自訴林智堅侵害著作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余正煌、林智堅均未到庭。法官要求余正煌律師2周內提供林智堅的真實姓名及住址,逾期將駁回自訴。
余正煌9月間委託律師吳俊達、張祐齊、曾威凱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自訴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首度開庭,法官表示,因處理程序問題,所以採用不公開方式審理。余正煌委任律師庭訊後受訪指出,法官詢問本案犯罪地是否在台北,台北地院是否有管轄權,他們告訴法官,這本涉及抄襲的論文,發表地是在台灣大學,論文也收藏在台大圖書館,台大是犯罪行為結果地,台大在北院轄區,北院當然有管轄權。
律師表示,法官也要求查報被告的真實姓名及地址,並要求2周內陳報,逾期駁回自訴,他們和法官說明,知道被告真實姓名與出生年月日,但被告的詳細住址,希望法院提供函文才能向戶政機關查報。
律師說,律師自己跑去戶政機關,戶政機關不可能提供,但法官表示,他們是自訴人,必須自己去查,自己想辦法,法官不會提供函文,他們會努力思考一個被告可以收受、送達的地址。
https://tw.news.yahoo.com/%E8%AB ... 8%B4-11542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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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理由?
玩起司法管轄權的無聊戲碼,也真是夠了,搖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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