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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排富條款 行政院通過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調整規劃
行政院(10/27)日討論通過「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調整規劃」,為了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將於明(一百一十二)年一月起推動少子女化對策的精進調整措施。
參照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12點第1項規定,零至未滿五歲的「育兒津貼」,及零至未滿兩歲「托育補助」,均設有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的排富條款。
行政院指出,明年一月起,除了將取消排富規定外,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所規定的五歲至六歲幼兒的「就學補助」,將擴及未就讀教育服務機構的幼兒,使零至六歲幼兒全面受到照顧。
行政院說明,針對公共化托育人員薪資,規劃由現行每月兩萬八千元提高為三萬五千餘元,也提高準公共托嬰中心人員、準公共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每月固定薪資基準,並依年資分別為三萬元至三萬六千元的最低薪資基準。公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的教保費,也從每月九百元提高到每月兩千元。針對願主動調降照顧比為一比四的托嬰中心外來將持續給予每年最多五十萬元獎助經費,另對準公共托嬰中心將依規模給予四十至八十萬元設施設備補助。也提高對準公共保母的設施設備等相關項目補助,從每人每年五千元調整為一萬兩千元。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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