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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提供錯誤建案資料 因不實廣告遭公平會裁罰
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委員會議通過,建設公司及旅館管理顧問公司為銷售建案,提供不實資料給媒體報導,分別各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及七十五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建設公司及旅館管理顧問公司為銷售建案,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並於建設公司網站刊載「住家569戶、店面8戶」之媒體報導內容,惟事實上該建案有一百七十七戶為商業用,僅三百九十二戶為住宅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前段規定分別處建設公司及旅館管理顧問公司一百五十萬元及七十五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按媒體報導內容,給一般人的印象是該建案除店面八戶外,其餘五百六十九戶都是提供住宅使用。但據都發局提供之資料,該建案並未申請變更用途,依核准平面圖說及面積計算表,店鋪共八戶、辦公室共一百七十七戶、集合住宅共三百九十二戶,如辦公室擅自變更為供住宅使用,則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應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裁罰。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業者如果要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應注意所提供的資料及報導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以預售屋為例,一般民眾只能依賴建案業者所提供的各種資訊評估參考,因此,如果報導刊登內容錯誤,業者又疏於查證,進而將錯誤資訊轉載於公司網站,則可能構成不實廣告,而有違法問題,除商譽受損外,亦會受處罰,建商不可不慎。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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