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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寶、賓士專利權訴訟 逆轉
一、二審帝寶連吞敗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違誤故廢棄,再發回重審
04:102023/10/25 工商時報 劉朱松 、台中
纏訟近六年的帝寶工業與德商賓士集團侵害專利權案,帝寶在一、二審連續吞敗後,帝寶24日收到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判決書通知,因認定二審判決確實有違誤,故二審判決廢棄,再發回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為帝寶帶來「反敗為勝」的契機。
帝寶總裁許叙銘表示,產生爭議的產品,帝寶在燈殼以及底座的機構已經進行迴避設計,最高法院認為,高等法院雖聲稱已就帝寶產品外觀進行勘驗,然並未實際踐行相關程序,亦未給予帝寶辯論機會,恐有程序瑕疵錯誤。
許叙銘說,依原二審判決,比對公司產品究竟是否呈現「雙瞳」的理由,可對應於公司所提出產品為「雙瞳」的事證,因此應再予以調查,因此三審判決廢棄二審原判決,發回台灣智財法院審理。
帝寶表示,將持續提出事實證明該專利無效、產品無侵權事實及違反公平交易法,除維護帝寶的權益,同時也持續為台灣AM(售後服務、副廠)汽車零件產業發聲,喚起當局重視這個年產值高達2,200億元的產業。
他說,近來各國關注「維修權」(Right to Repair)議題,使消費者可取得維修服務或零件,以延長產品使用週期。針對AM市場,國際趨勢開始朝向消費者權益方向調整,以美國為例,美國總統拜登亦簽署行政命令,捍衛消費者的維修權,美國兩大政黨也在推動修法。
帝寶表示,若外國車廠能隨意來台打擊台灣AM產業,透過判決禁止在台生產,未來台灣消費者在維修車輛,只能花高價買原廠零件或「殺肉件」,將無法選擇優質的台灣AM零件進行維修。
許叙銘希望政府能更加重視台灣AM產業的永續發展,同時考慮台灣市場消費者的權益,應盡速推動「維修免責條款」立法完成。
德國賓士原廠2017年來台對帝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帝寶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第D128047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2019年一審判決帝寶敗訴,並要求銷毀侵權產品的生產模具,引發台灣汽車零件產業一片譁然。
智慧財產法院去年7月14日做出二審宣判,將帝寶應支付的賠償金,從原3,000萬元降至1,812萬元,但仍維持侵權判決,帝寶依法向台灣最高法院提起上訴,24日收到判決書通知二審判決廢棄,發回台灣智財法院審理。
來源:中時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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