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5-6-24
- 最後登錄
- 2024-11-25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368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50037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協助金融機構善用 AI 科技 強化內部治理與保護消費者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7)日表示,為協助金融機構善用人工智慧科技優勢,並能有效管理風險、確保公平、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系統安全及實現永續發展,參考國際作法及業者意見,公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之核心原則與相關推動政策」。
金管會指出,金融機構在使用AI系統時,應對內部治理與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負責,並建立全面且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如參照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款第2目規定,以「金融機構運用新興科技作業規範」管理運用新興科技之風險,並促進業務健全經營。且金融機構在運用AI系統時,應儘可能避免演算法之偏見所造成的不公平,並符合以人為本及人類可控的原則。
金管會說明,金融機構於管理及運用客戶資料時,必須充分尊重及保護客戶的隱私權,如參照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5點第1項、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第11點第1項規定,落實資訊安全防護、個人資料管理系統、防制洗錢控管、個人資料保護、客戶權益保障及納入內部控制制度等規範,以利保險業者遵循。並且致力維護AI系統之穩健性及安全性,並對第三方業者進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監督。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金融機構在運用AI系統時,應確保其運作之透明性及可解釋性,如參照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第7條第5項第1款第2目第2小目、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自律規範第10條及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自律規範第10條規定,於使用影像視訊與消費者直接互動時,應適當揭露。同時金融機構應確保其發展策略及執行符合永續發展相關原則,並盡力維護員工工作權益。
來源:法源法律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