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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農業倉庫
類別:古蹟 級別:縣(市)定古蹟 種類:產業
現況地址:彰化縣彰化市辭修路119號
指定理由:
1.具歷史文化價值:見證日治時期農業政策。
2.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筒形RC薄殼具建築及營建史價值。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目前在國內具稀少性。
4.具其他古蹟價值者:具再利用潛力。
簡介:
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後,除了砂糖是臺灣總督府的主要經濟政策外,對於如何將臺灣本土所盛產的米(俗稱在來米)轉換成增加總督府財政收益的農產品也極為重視。
然而臺灣的「在來米」不具黏稠性,不合日本人的胃口,因而不受日本人歡迎,原不被鼓勵生產,不過日本本土種的稻米,因為臺灣的地理與氣候的關係,又很難在臺灣普遍種植,這些因素致使得稻米的發展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為了改良臺灣的稻米,臺灣總督府在治理臺灣的第五年,即開始研究培育日本的種稻。
明治45年(西元1912年)農業專家磯永吉出任臺灣總督府農業試驗所,開始從事改良米的工作,經過多年的培育,終於在大正11年(西元1922年)研育出名為「臺中65號」,此一新品種十分迎合日本人的口味,且價格十分高昂,日政府遂下令各州立農業試驗場依照中央所改良成功的稻米品種獎勵農民大量生產,並鼓勵各地農會設置農業倉庫以存放稻米。
由於改良成功的稻米儼然成為總督府繼糖業之外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主要農產品,在殖民政府的鼓勵之下,稻米的產量逐年增加,已到了最早成立之臺中農業倉庫無法應付的程度,所以便在素有中部米倉之稱的彰化與員林地區成立了農業倉庫,彰化農業倉庫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竣工,7月開始了庫儲的業務,其兩者一年的庫儲量均高達六萬袋之多,遠遠超過臺中農業倉庫,其規模之大可想而知。
大正15年(西元1926年)5月5日「日本米穀會議第十九次大會」上,臺灣總督伊澤多喜男依磯永吉所建議的「蓬萊米」、「新臺米」、「新高米」三個名字之中,選定了「蓬萊米」為新品種的名字。至此以後臺灣所培育出的新米或者是日本的種稻均稱為「蓬萊米」。現存的彰化農業倉庫,為日治時期「彰化振業農業倉庫」,由「彰化振業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所經營,戰後,繼續為彰化市農會使用,後於民國105年(西元2016年)11月23日被指定為彰化縣定古蹟。
(彰化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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