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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擅闖巡防艦躲貴賓艙過夜 地檢署:構成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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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3 00:12: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擅闖巡防艦躲貴賓艙過夜 地檢署:構成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於日前表示,有男子趁著晚上視線昏暗,登艦梯無人看管之際,侵入停泊在基隆港碼頭的海巡署巡防艦,直到隔天在艦上四處走動並進入其他船艙,才被艦上人員發現、報警移送法辦。經偵查後,依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嫌,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檢署指出,海巡署桃園艦停靠在基隆港碼頭,有男子趁著夜色昏暗,登艦梯無人看管時,偷偷從船梯走上船,在貴賓艙待了一整晚,並在隔天一早走出艙門在艦上四處走動,直到打開一名艦艇機師房門,發現裡面有人後連忙逃離。而艦艇機師察覺異狀從房內追出,男子則躲進貴賓艙的廁所內被揪出,隨即通報港務警察帶回偵詢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的土地或船艦者,依刑法第306條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男子坦承自己闖入艦內,但並未發現其他不法事證,因此檢察官依男子自白、機師指訴及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此外,艦隊分署表示,已於各式艦艇梯口登艦處的攝影機增設感應警報,並於泊靠碼頭後關閉主甲板艙區對外通道及上鎖,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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