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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變化與穩定的統一
目前,圍繞伊斯蘭的使命和文化而著書立說的人大致可以分為相互對立的兩派:一派極力突出伊斯蘭律例中通變與發展的方面,乃至把它看作迎合人們為所欲為的“美食”;與此同時,另一派卻努力揭示伊斯蘭內涵中穩定不變的一面,甚至讓你覺得面前是一塊堅硬、紋絲不動的巨石。實際上,這是許多人所犯的通病,他們總是從一個方面觀察事物,而忽略了其他極其重要的方面,因而不是走入過激,便是走進怠慢。不過,為數不多的作家還是避免了過激與怠慢兩種弊端,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獨特的天啟方針:它是人性與神性合一的基石,是平衡、完整的文明賴以存在的保證。
其實,伊斯蘭社會有一個顯著的不同於其他社會的特徵,這就是平衡,或曰“中正”,猶如安拉的說:“就這樣,我使你們成為中正的民族。”(古蘭經二:143)對此,我們在前面已作過詳細探討。這一平衡、中正特色的一種體現便是穩定與變化之間的平衡,或曰穩定與通變合一。它使二者均衡諧調,各得其所:在應當持久、永存的方面講求穩定;在應當發展、變化的方面講求通變。
伊斯蘭使命的這一突出特點,是其他任何天啟法律或人為法律所沒有的。以前的一些天啟法律通常體現為穩定甚至僵化的特色。[1]據史書記載,許多的神職人員曾對科學文化和學術活動採取敵視態度,拒絕思想領域、法律和制度領域的任何新生事物。與此相反的是,一些人為法律卻代表了絕對的通變,因此,我們看到它們總是處於變動之中,幾乎沒有穩定的時候。甚至作為法律根本的憲法也常常由執政者或議會一筆可以勾銷,使人們晝夜提心吊膽,唯恐昨天奉為神聖的一項法律或憲法條款頃刻變成一紙空文。然而,伊斯蘭卻不同,安拉以它封印了以前的天啟律例,把穩定、永恆與通變、發展兩種特點同時賦予它,成為伊斯蘭的奇妙象徵之一。這使得伊斯蘭具有普遍性和恒久性,適合所有時間和空間。
伊斯蘭沙裡亞大法和永恆使命的穩定與通變可以歸結為:在目標、理想中穩定,在方式、媒介中通變;在原則和總綱上穩定,在細節和局部上通變;在宗教價值、道德觀念中穩定,在世俗事務、科學活動中通變。 [1]須知,伊斯蘭前的一些天啟律例是階段性、暫時性的,是針對一些特定民族的,故不需要有通變;通變是伊斯蘭的特色,是得以普及和永恆的前提,因而穆聖成為針對全人類的、封印萬聖的使者。
【節選自《伊斯蘭的特色 》,尤素福•格爾達威 著,張維真 譯,題目是編者所加。】
(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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